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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黃鈺華,蔡佩芳寫的 政府採購法解讀:逐條釋義 和黃鈺華,蔡佩芳的 政府採購法解讀:逐條釋義(五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15機關辦理採購,下列何者正確? (A)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 ...也說明:(A)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財物採購,因緊急需要,預先簽准超底價5%以內決標。 (B)開標結果之最低報價廠商未進入底價,優先減價時填列「不再減價」時,不得再予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中央大學 營建管理研究所 姚乃嘉所指導 葉奕穎的 公共工程減價收受之訴訟爭議案例分析 (2014),提出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共工程、減價收受、驗收爭議、訴訟爭議。

最後網站公開招標、限制性招標與選擇性招標3種招標方式,一看就懂則補充:未達公告金額採購 招標辦法:未達公告金額150萬元的採購,可以不用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 ... 「資格考」的程序跟一班招標差不多,但要能有6個以上的廠商能來參加。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政府採購法解讀:逐條釋義

為了解決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的問題,作者黃鈺華,蔡佩芳 這樣論述:

  「政府採購法」在規範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所為「定作工程」、「買受、定製、承租財物」及「勞務的委任或僱傭」。這部法律自從民國88年開始實施迄今,已經超過十九年;是國內少數在立法並開始實施之後,即被高度適用,而且內容快速充實的法律。雖然法律部分內容仍有一些爭議或不完美,但基本上仍符合防堵採購弊端的目的,以興利防弊「建立一套符合國際要求的健全政府採購制度,依公平、公開的採購程序,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確保採購品質」等法律所規定的目標。   本書依照政府採購法內容,詳細介紹政府採購的意旨、採購的重要原則、機構安排、政府採購的程序、爭議解決機制等。除了政府採購法本身外,主

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政府採購相關事項所制定的施行細則及三十多個子法,也納入本書的說明體系中。另政府採購法歷次修正,以及重要修正的背景與新條文的應有解釋,亦為本書各版加強說明的重點。   本書希望對負責採購決策、執行採購工作、參與投標、從事法律實務、研究政府採購法者、在校學習政府採購法的學生,都有一些幫助。

公共工程減價收受之訴訟爭議案例分析

為了解決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的問題,作者葉奕穎 這樣論述:

採購法第72條第2項明訂減價收受為甲方於驗收階段可行使之裁量權,其條款之立意乃鼓勵「物盡其用」、「提升公共工程效率」等。然而實務上,機關辦理相關案件往往從嚴認定,亦或付諸爭議處理程序後方同意減價收受,因而造成諸多爭議。本研究由「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中,篩選出90~103年間涉及減價收受之102件訴訟案例進行分析。案例分析結果顯示減價收受案件上訴維持率較低,且易發生於「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其次,常見之爭議態樣分別為適用性、責任歸屬、減價金額計算、罰款額度以及其他爭議五種類型;爭議標的物常見之類型則依序為工料、規格、施工方法及尺寸。此外,由統計結果可知目前減價額度訂定範圍由「不

符項目標的之契約價金」2%至6倍,其中尤以1倍最為常見;而違約金範圍則以減價金額之10%至6倍,又以6倍及「有減價額度無違約金」兩種類型之比例最高。本研究整理案例判決結果與專家訪談後,提出5項契約面以及3項執行面之改善建議。在契約方面,甲乙雙方於訂約時,明訂減價及違約金總額上限規定之文字敘述、載明是否加計間接費用、條列計算方式以及採用通用詞彙。在執行方面,廠商應確實依約施作,有給付不能、原設計不當等情況時立即反映;機關則應謹守減價收受要件、原則,留意請求權時效,並加強履約過程之監督。本研究之成果可供相關單位參考,期使減價收受制度更趨公平、合理、有效,減少爭議之產生。

政府採購法解讀:逐條釋義(五版)

為了解決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的問題,作者黃鈺華,蔡佩芳 這樣論述:

  「政府採購法」在規範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所為「定作工程」、「買受、定製、承租財物」及「勞務的委任或僱傭」。這部法律自從民國88年開始實施迄今,已經超過十二年;是國內少數在立法並開始實施之後,即被高度適用,而且內容快速充實的法律。雖然法律部分內容仍有一些爭議或不完美,但基本上仍符合防堵採購弊端的目的,以興利防弊「建立一套符合國際要求的健全政府採購制度,依公平、公開的採購程序,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確保採購品質」等法律所規定的目標。   本書依照政府採購法內容,詳細介紹政府採購的意旨、採購的重要原則、機構安排、政府採購的程序、爭議解決機制等。除了政府採購法本身外,主管機關行政

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政府採購相關事項所制定的施行細則及三十多個子法,也納入本書的說明體系中。另政府採購法歷次修正,以及重要修正的背景與新條文的應有解釋,亦為本書各版加強說明的重點。   本書希望對負責採購決策、執行採購工作、參與投標、從事法律實務、研究採購法者、在校學生學習政府採購法的學生,都有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