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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商標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萬國法律事務所寫的 台灣IP法制近十年發展 和李非的 大陸對臺研究精粹:兩岸篇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兩岸商事法律戰略解碼戰: 兩岸智財權實用篇也說明:壹、台灣商標法保護制度重點解析台灣商標法共分為十章、九十四條,以下將擇其重點介紹之:總則商標法第一章總則規定,為保障商標權及消費者利益,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崧燁文化所出版 。

逢甲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林孟玲所指導 段智喬的 兩岸著名商標搶註之研究 (2021),提出台灣商標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著名商標、惡意搶註、兩岸、在先使用、馳名商標。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楊宏暉所指導 黃柏穎的 論商標法與公平交易法適用關係—以不公平競爭行為為主軸 (2021),提出因為有 仿冒行為、狹義混淆、廣義混淆、著名商標、著名表徵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灣商標法的解答。

最後網站依商標法第70條第2款所規範擬制侵害商標權之意旨應不限於 ...則補充:... 款所規範擬制侵害商標權之意旨應不限於完全二商標「相同」之侵害態樣(台灣) ... 上訴人辯稱依智慧局「商標法逐條釋義」所載,商標法第70條第2款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灣商標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台灣IP法制近十年發展

為了解決台灣商標法的問題,作者萬國法律事務所 這樣論述:

  本書由萬國法律事務所科技法律部之智慧財產法律專業團隊,憑其豐富之辦案經驗及長期浸淫智慧財產法制之研究結果,彙集並挑選常見且具有實務上重要性之專題領域,結合法制及實務見解撰寫而成。本書內容深入淺出,簡明易懂,題目兼具智慧財產法制之實體面及程序面,內容涵蓋國內外學說及實務,對於智慧財產法制有興趣之初學者或實務工作者而言,都可立即知悉過去幾年間我國智慧財產法制之熱點,並且提供相關說明及介紹。本書實為我國智慧財產法領域中值得參考之典籍。

台灣商標法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中國 #太平島 #註冊商標 #大內宣 #假訊息 #台灣 #法律地位
中國傳出將我國的太平島註冊為商標,專利權範圍包含木材、石料、水泥、磁磚、瀝青等,引發外界關注。有法律專家認為,地名、國名、島名,都屬於公共財,登記在法律上的地位是無效。陸委會則回應,中國刻意塑造太平島為其所管轄的假象,即使註冊也不會改變我國領土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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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著名商標搶註之研究

為了解決台灣商標法的問題,作者段智喬 這樣論述:

商標對於店家而言可謂之生命般重要的存在,但市場上越來越多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惡意攀附他人商標聲譽、搶註知名度較高商標、侵犯他人在先權利等商標惡意搶註行為,如此行為容易造成人民的智慧產權受有損害,因此,本文之目的是從兩岸對於商標搶著後的救濟以及相關案例的裁判中找出如何可以降低商標搶註事件的發生率以及後續的解決途徑。 透過於著名商標搶註前後對於兩岸規範的文獻分析,從商標搶註的歷史背景開始,分析說當初台商在中國遇到搶註的成因為何,在商標被搶註冊後如何和救回自己的商標,從中國及台灣雙方對於商標搶註的救濟相關規定比較兩岸在商標救濟上的不同處,再從案例的比較分析了解中國及台灣法院對於相關案件

的看法進而整理出建議,雖然目前有兩岸協處機制的幫忙解決了不少問題,但是近年來有下滑的趨勢,為了使台商利益不受影響故提出解決替代辦法。

大陸對臺研究精粹:兩岸篇

為了解決台灣商標法的問題,作者李非 這樣論述:

  大陸有關兩岸關係的研究成果十分豐碩,論文和著作數以萬計,涉及內容也較為全面,且具有一定的深度。本論文集彙集了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兩岸關係研究所、政治研究所、經濟研究所的研究人員近年的部分研究力作,大致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有關兩岸關係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兩岸關係研究應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不能滿足於提出理論框架和對各種現象的簡單分析,而應及時將理論運用於實踐,積極為實際工作部門獻計獻策,為促進兩岸交流服務。因此,有必要把對兩岸關係的研究提高到預測未來走向、揭示發展規律的更高層次,探索實現兩岸互動和區域經濟整合的可能模式,促進兩岸交流朝有利於祖國和平統一和區域經濟繁榮的方向

發展。因此,在新的形勢下,加速推動兩岸關係,密切經濟聯繫,增強大陸對台灣的吸引力,進而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合作格局,不僅對中國大陸的經濟建設和區域繁榮具有重要的經濟意義,而且對實現祖國和平統一大業具有深遠的政治意義。據此,本論文集彙集的論文透過有關專題性研究,總結兩岸關係的發展模式和特徵,探索實現兩岸互動的可能性,為政府有關部門掌握兩岸關係發展脈絡,制定有關對台法規和政策,提供參考數據和可操作性的對策建議。   本書是一部系統闡述兩岸關係發展進程及其模式特徵的學術文集。它在論述兩岸關係定位與走向的基礎上,進一步闡明兩岸關係中的國際因素與法律問題,詳細分析兩岸經貿關係的發展與走向,深入

考察台商在大陸的投資動向,並對福建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與閩台經貿關係進行實證研究。本書共分6篇,收錄了26篇論文。   第一篇收錄了劉國深的《試論兩岸關係的張力與極限》,張文生的《一個中國原則與兩岸關係的定位》、《從本土化或全球化看兩岸關係:兩種不同的政治思維》,劉國深的《兩岸政治僵局的概念性解析》,李鵬的《海峽兩岸的利益衝突及對共同利益的尋求》、林勁的《2004年台灣大選之後兩岸關係的走向》等6篇論文,大致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海峽兩岸關係的基本架構,闡明了兩岸關係的定位,並分析了其未來走向。   第二篇收錄了李鵬的《國際關係理論運用於兩岸關係研究中的侷限——以張亞中的「兩岸治理」、「兩岸共同體

」和「兩岸三席」理論為例》,劉國深的《兩岸互動中的美國因素》,李鵬的《美國全球軍事戰略調整動向及對台灣問題的影響》等3篇論文,大致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在台灣問題與兩岸關係中國際因素的重要性與複雜性。   第三篇收錄了彭莉的《加入WTO對兩岸經貿立法的影響》、《WTO架構下大陸涉台經貿立法的調整——兼談入世後福建再創涉台經貿立法新優勢問題》和《TRIPS對兩岸商標法的影響及兩岸合作保護商標權的探討》等3篇論文,大致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兩岸經濟關係中的一些法律問題。   第四篇收錄了李非的《關於「兩岸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的構想》,石正方的《台灣區域經濟轉型的兩岸視角》,張傳國的《21世紀以來兩岸貿易關

係的新發展》,李非的《海峽兩岸直航問題》,鄧利娟的《兩岸入世後金融交流與合作問題》,趙玉榕的《加入WTO後兩岸農業合作展望》等6篇論文,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本院對兩岸經貿交流的基本構想、兩岸貿易關係、通航、金融交流和農業合作等問題的研究情況。   第五篇收錄了李非的《兩岸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台商投資的影響》、《台商投資大陸區位選擇分析》、《大陸台商的現狀、特點及作用》,張傳國的《大陸台資企業本土化經營的動因、方式與影響》等4篇論文,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兩岸入世後台商在大陸投資的現狀、特點、作用和發展趨勢以及大陸台資企業投資的區位選擇、本土化和研發等問題。   第六篇收錄了鄧利娟的《在閩台經濟互動中推

進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建設》,趙玉榕的《入世後閩台農業面臨的挑戰和對策》、《廈台農業交流的可行性與合作領域探討》和《從試點直航看廈台經貿合作的前景》等4篇文章,從一個側面可以瞭解福建發展對台經貿與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關係。  

論商標法與公平交易法適用關係—以不公平競爭行為為主軸

為了解決台灣商標法的問題,作者黃柏穎 這樣論述:

現今社會科技發達,網路之應用亦無遠弗屆,使得銷售產品與服務之方式多元化,不再以傳統紙本為銷售手段,而是透過電視、戲劇、電影與網路平台宣傳商品與服務之新興手法。是以,表彰產品與服務之商標顯益發重要。現行我國法制對於商標之保護主要由商標法與公平交易法規範。其中已註冊商標由商標法保護,未註冊商標則由公平交易法作規範。然觀諸現行法制對於已註冊、未註冊之商標保護範圍,對比國際條約部分則有許多不足之處,其中更牽涉公平交易法2015年修正之爭議,本文將參考學說與實務見解,並針對現行法制提出相關修建議。首先,公平交易法於2015年修法後,第22條之用詞修正為著名,亦即該條之保護客體轉化為著名表徵,然該著名又

如何解釋?是否與商標法之著名同一解釋?接次,排除已註冊商標之適用,並僅限民事責任之負擔。鑒於此,使得該條對於表徵保護範圍相對限縮。最後根據國際條約對於商標之保護,可以發現對於已註冊、未註冊商標之保護無論是廣義混淆、狹義混淆與攀附行為都有所規範。然觀之現行法制,商標法部分僅規範已註冊商標之狹義混淆部分,尚缺少已註冊商標之廣義混淆與攀附行為。公平交易法於2015年修法後僅規範未註冊商標之狹義混淆行為,倘若剩餘之部分由同法第25條概括條規適用,則有補充條款過度適用之問題,非屬健全法制之樣貌。本文認為應刪除公平交易法第22條有關商標之部分,僅就著名之他人姓名、商號或公司名稱、商品外觀與包裝為規範,並將

已註冊、未註冊商標之保護歸於商標法規範,並將現行法制缺漏部分補充規範,方為健全法制之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