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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制度法 立法 理由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保成法學苑寫的 攻略商事法與智慧財產權法-27版-2023法律法典工具書(保成) 和黃昭元,蔡茂寅,陳忠五,林鈺雄的 綜合小六法(48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 和新學林所出版 。
國防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鍾秉正所指導 林盟富的 現役軍人權益保障制度之研究–以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為借鏡 (2021),提出地方制度法 立法 理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軍人權益救濟管道、大法官釋字第 785 號解釋、現役軍人懲罰處 分。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山大學 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 徐正戎、鄧學良所指導 吳正中的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之研究-以行政法五大架構為分析 (2021),提出因為有 行政法五大架構、跨境犯罪、司法互助、兩岸共打、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辦公室的重點而找出了 地方制度法 立法 理由的解答。
攻略商事法與智慧財產權法-27版-2023法律法典工具書(保成)
為了解決地方制度法 立法 理由 的問題,作者保成法學苑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國考考生、在校生 使用功效 除查考法規外,並兼具學習功效。 改版差異 配合111年8月公布之法規修正;並配合讀者對於前版的寶貴建議予以精心的檢討與修訂 書籍特色 ◎十二大重點讓您好用、好讀、好吸收! 一、立法沿革:歷次增修清晰標示,易於瞭解法規沿革;另於條文後附有草案者,併予詳列其立院議案字號或其公告日期,以利讀者掌握立法進度時程。 二、立法條文:重要法規之文字加框呈現,以利查閱。項次以羅馬數字Ⅰ、Ⅱ……標明。 三、條文要旨:於條次後,依條文內容予以相應簡明之法概念。 四、命題紀錄:於條文要旨之後,例示歷
年國家考試紀錄。 五、相關條文:相關法規一次掌握。 六、修正或立法理由:擇要選錄重要立法理由於條文後,以利精確掌握條文旨趣;另附註有立法日期,另收錄學者對新修正條文的立法批評。 七、重要法規修正草案暨說明:鑑於修正草案多係學說或現行實務論旨之明文化,頗具參考價值,爰以虛框標示,列明公告日期。 八、名詞解釋:就各該條相關法律名詞或基本概念,以簡明精鍊的文字為闡述,並註明相關論著出處,以便讀者參閱原典。 九、實務見解:本書收錄有司法院解釋、判例、判決、決議、法律問題,擇取其中具參考價值者,或予全文或節錄方式。 十、概念釐清比較表:將重要考點之較難理解
或較易混淆之法律概念以圖表比較呈現,使學習更能融會貫通並提升思辨能力。 十一、大法官解釋:本書收錄大法官解釋解釋爭點、解釋文全文,並精心設計大法官解釋體系表。係以法典出發,或與坊間論著略有不同,僅供讀者參考。 十二、索引表:書末附有法規名稱暨簡稱索引表,並附有解釋、判例、裁判、決議、法律問題之索引表,依年代先後排序,以利檢索。
現役軍人權益保障制度之研究–以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為借鏡
為了解決地方制度法 立法 理由 的問題,作者林盟富 這樣論述:
大法官釋字第 430 號解釋認為軍人為廣義之公務人員,然而軍人所受 之權利義務卻與公務人員不盡相同,對於權利義務之違反所受之懲處亦不 同。現役軍人權益侵害主要原因為司法性質之懲戒及行政性質之懲罰,前 者具有完善之司法救濟管道,而後者之救濟管道多為國軍體制內之救濟管 道,對於現役軍人訴訟權保障較不完善,故本文認為現役軍人之懲罰為權 益侵害之主要原因。惟軍人與公務人員過去受特別權力關係影響,對於權 益之侵害之救濟管道受到限縮,然而在大法官釋字第 785 號解釋作成後, 公務人員訴訟權過去受到特別權力關係之桎梏,於本號解釋作成後全面開 放公務人員提起行政訴訟之權利,而現役軍人是否受本號解釋之影響?
準此,本文主要研究範圍為大法官釋字第 785 號解釋作成後,公務人 員訴訟權之擴張並重新界定公務人員權益救濟管道及更改人事行政行為, 而現役軍人權益救濟管道是否受本號解釋之影響,並彙整現行司法實務判 決之見解,分析本號解釋得否適用於現役軍人及得否以此為借鏡。另透過 公務人員更改人事行政行為之定性並重新檢討現役軍人懲罰處分及相對應 之救濟管道,並以公務人員權益救濟管道為比較,分析現行軍人權益救濟 管道應修正之處及懲罰處分定性等相關問題,使現役軍人之訴訟權能獲得 有效之保障。
綜合小六法(48版)
為了解決地方制度法 立法 理由 的問題,作者黃昭元,蔡茂寅,陳忠五,林鈺雄 這樣論述:
1.最新的小六法:蒐集至111年6月22日最新之總統府公布修正法規。 2.最正確的小六法:業界首創主編師資群加持,正確度百分百。 3.最佳的工具書:資料豐富易攜帶,是法律系考生及實務界必備工具書。 4.最多種類法規:收錄法規種類,超出坊間同類型法規。 5.最精準的立法意旨:擇錄重點法規之修正理由於條文後,掌握最新修法意旨。 本版新增修法規如下: 新增法規 財政紀律法(108.4.10) 跟蹤騷擾防制法(110.12.1) 新修法規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11.6.8) 法院組織法(111.6.22) 法
官法(111.6.22) 地方制度法(111.5.25)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111.5.4) 公務人員任用法(111.5.25) 公務員服務法(111.6.22)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111.6.22) 公務人員保障法(111.6.22) 行政罰法(111.6.15) 行政訴訟法(111.6.22) 行政訴訟法施行法(111.6.22)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111.4.7)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11.5.4) 土地法(111.6.22)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11.5.11) 專利法(111.5.4)
商標法(111.5.4) 著作權法(111.6.15) 企業併購法(111.6.15)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111.6.15) 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111.5.4)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11.5.4)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之研究-以行政法五大架構為分析
為了解決地方制度法 立法 理由 的問題,作者吳正中 這樣論述:
海峽兩岸早於1987年恢復往來,交流日趨頻繁,也因此衍生跨境犯罪之問題。然而,由於海峽兩岸彼此的政治歧見無法解決,前述跨境犯罪問題也難以透過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之方式解決,對於海峽兩岸人民之權利保障明顯不足。 所幸近年來海峽兩岸交流出現歷史性的機遇,得以積極開展。海峽兩岸已於2009年4月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海峽兩岸共同打擊跨境犯罪與司法互助雖已有所法制依循與具體成效,但仍存在許多困境,需要更多的磨合與探索其具體措施。本文研究之主要重點,即在分析與探討海峽兩岸共同打擊跨境犯罪現況、對刑事司法互助業務的影響,以及建立「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辦公室」的可行
性。 同時,本文並嘗試以行政法五大架構為研究方法與分析,研議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相關合作策略,提供相關部門實務運作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