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任總統府辦公室主任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訂位、菜單、價格優惠和問答集

歷任總統府辦公室主任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張國淦寫的 梟雄淘盡:北洋從政實錄 和白勝暉的 吳作棟傳(1941-1990):新加坡的政壇傳奇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日前批評台灣省長宋楚瑜等人的總統府秘書室主任蘇志也說明:國家文化記憶庫網站使用cookies 收集資料以從事改善本站品質之統計。您得點選下列同意或拒絕或造訪本站之隱私權宣告。若您未做任何選擇,則本站預設您選擇拒絕,而您的使用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新銳文創 和天下文化所出版 。

國立交通大學 社會與文化研究所 顏娟英所指導 陳曼華的 藝術與文化政治:戰後台灣藝術的主體形構 (2015),提出歷任總統府辦公室主任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台灣藝術、主體、權力、文化政治、認同、西化、本土。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王泰升所指導 黃守達的 戰後台灣地方自治的轉型:法律史視角的考察 (2014),提出因為有 地方自治、國民黨、地方派系、戰後台灣、民主化的重點而找出了 歷任總統府辦公室主任的解答。

最後網站歷任總統資料庫: 首頁則補充:... 日由總統府機要室移入12卷,器物部分係於2006年2月24日移轉,其經過為:第八任卸任副總統辦公室依據2004年1月20日公布施行之《總統副總統管理條例》,於2006年2月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歷任總統府辦公室主任,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梟雄淘盡:北洋從政實錄

為了解決歷任總統府辦公室主任的問題,作者張國淦 這樣論述:

  《北洋從政實錄》為作者張國淦歷任北洋政府各要職十六年中之所見所聞。內容記錄作者與袁世凱、黎元洪、段祺瑞等北洋政府要角之談話;及期間所親歷之國內外重大政治、外交事件,如北洋軍閥各派系之間的權勢角力、一九一七年對德奧宣戰的詳細過程等;另將該時期重要內閣的體制架構進行整理。作者幾與北洋政府相始終,並長期與高層互動,故本書內容詳實有徵,為研究中國近代史之重要參考文獻。一九九八年,上海書店曾出版其大部分篇章,名為《北洋述聞》。但少了〈北洋軍閥直皖系之鬥爭及其沒落〉和〈中華民國國會篇〉兩篇,今根據《張國淦文集》補上,當為最完整之版本。 本書特色   ★作者曾任北洋政府總統府秘書

長、農商總長等職,洞悉政局內情   ★十六年官場生涯,幾與北洋政府相始終  

藝術與文化政治:戰後台灣藝術的主體形構

為了解決歷任總統府辦公室主任的問題,作者陳曼華 這樣論述:

台灣現代藝術的發展,緣起於日治時期跟隨殖民母國藝術的支流開始萌芽,戰後則在強力東漸的西方藝術潮流影響中成長。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台灣藝術界一方面希望能夠得到強勢文化如歐美的認可,另方面卻又憂心自身藝術風格過度受外來影響而隱沒,自戰後至今,面對以西方為中心的藝術世界,台灣藝術的發展始終伴隨著因西方強勢影響而導致的焦慮,同時也在內部的社會文化變遷情境中確立其定位。本研究以檔案、報紙、雜誌、口述訪談等史料為文本進行論述分析,重新思考台灣藝術發展中受西方影響的歷史因素,並以文化政治的角度檢視戰後台灣藝術主體化的歷程,提出三個階段座標:1950-1960年代「以西方為做座標:美援時代的知識生產」、19

70年代「在本土定錨:民族意識中的異質想像」、1980-1990年代「現代藝術的體制化:台北市立美術館的政治糾葛」,探討台灣藝術在各時代的社會文化背景中如何確立自身。

吳作棟傳(1941-1990):新加坡的政壇傳奇

為了解決歷任總統府辦公室主任的問題,作者白勝暉 這樣論述:

  新加坡如何走向一流國家?   誰說「好人難出頭」?   一個年幼喪父、出身貧寒的木訥少年,   如何在逆境中成長,昂首挺胸走出自己的路?   他為何能繼強人李光耀之後擔起國家重任,   帶領新加坡完成轉型的「高難任務」?   一部非比尋常、振奮人心的傳記。   對新加坡內閣作業與政府決策過程,有深入的見解和洞察,   想了解新加坡近代歷史、政治傳承、人才培育和政府決策過程的人都不容錯過。   ★吳作棟★   吳作棟自小喪父,歷經貧寒的童年,靠著政府助學金念完大學。沒有任何背景、人脈、關係,也毫無攀上大位的心機,卻在無心插柳的情況下踏入政壇……   1941年生於新加坡,祖籍福建

,中學就讀萊佛士書院。新加坡大學經濟學系文學士,美國威廉斯學院發展經濟學碩士。   1976年獲人民行動黨推薦參選馬林百列選區國會議員並當選,之後陸續接任人民行動黨中執委、祕書長等職,帶領行動黨贏得兩次大選勝利。曾任職於新加坡海皇輪船公司和政府機構,歷任新加坡財政部高級政務部長、貿工部長、衛生部長和第一副總理兼國防部長等重要職務。   1990年新加坡總理李光耀卸任後,全體閣員投票選出吳作棟接任第二任新加坡總理。2004年起,李顯龍接任總理,吳作棟擔任國務資政,與內閣資政李光耀共同輔助政府決策,直到2011年新加坡大選後,和李光耀同時宣布辭去資政職務。同年獲頒日本旭日大綬章。   在擔任

新加坡總理期間,與李光耀在政治上有如師徒般的信任關係,為新加坡的社會、經濟完成重大轉型,共同締造了新加坡在一九八○年代後的輝煌奇蹟。 全球推薦   (按推薦者中文姓氏筆劃排列)   近半世紀的新加坡政治與經濟發展模式,堪為全世界發展中國家的典範。讀李光耀親撰的《李光耀觀天下》,讓我們見識到新加坡的卓越領導。吳作棟總理的這本傳記,則增補了這個城市國家對人才的栽培與磨練機制。尤其難能可貴的,吳總理於本書坦陳與李光耀在政治上師徒關係的信任,共同創造新加坡在一九八○年代後的獨特性與發展性。在當今全球化、快速滾動的世界中,深具參考價值。──高希均,遠見 天下文化事業群創辦人   一位無心插柳而竄

起的政治人物,繼傳奇性的李光耀之後領導新加坡,譜寫出一部非比尋常又振奮人心的人生傳記。──莫迪(Narendra Modi),印度總理   吳作棟是一位我很珍惜的朋友。不過更為重要的是,新加坡能成為一個對內總是充滿信心面向未來、在外廣受世界尊重的國家,他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作棟總是透過稜鏡看世界,著眼的不光是各種事件對新加坡的意義,也關注這些事件對整個世界的影響。簡而言之,他是當之無愧的政治家。──梅傑(Sir John Major),英國前首相   這部傳記,透過亞洲一位聲名顯赫的政治領導人前半生的治國歷程,展現了許多扣人心弦且啟迪思考的深刻見解。身處這個瞬息萬變的世界,榮譽國務資政吳

作棟為新加坡勾勒了一個更包容、更可持續的、全新的新加坡夢,讓這個新加坡夢的價值、願景、勇氣,變得更清晰明確,更啟迪人心。  ──潘基文(Ban Ki-moon),聯合國前祕書長   在他執政期間,新加坡的社會經濟完成了一次重大的轉型。今天人們所看到的新加坡的輝煌,和吳作棟的遠見和作為密不可分。本書鮮明地展現了吳作棟的從政經歷,不僅是他做為成功的政治人物的故事,更是新加坡的不斷更新和超越自身的成功故事。相信讀者和我一樣,讀後會有很多深刻的感受和思考。──鄭永年,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所長   打從新加坡獨立建國以來所取得的偉大成就,吳作棟做為國防部長乃至後來的第二任總理,都扮演舉足輕重的角

色。他的洞察力總是深刻敏銳,他為推動國家繼續成功總是無條件地承諾與付出⋯⋯我會繼續珍惜與他的友情,以及他對當前課題的觀點。──霍華德(John Howard),澳洲前總理  

戰後台灣地方自治的轉型:法律史視角的考察

為了解決歷任總統府辦公室主任的問題,作者黃守達 這樣論述:

1950年,無視《中華民國憲法》中制定省縣自治通則、召開省民代表大會、制定省自治法的要求,台灣省政府頒訂了《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表面上,縣市層級與鄉鎮市層級的地方自治體,終於可以全面選舉自己的首長與民意代表;實際上,國民黨政權卻可以透過控制中央政府與省政府,進而控制台灣省的地方自治體。直到1994年,《省縣自治法》與《直轄市自治法》制定,台灣地方自治才完成從「非憲法所定」到「憲法所定」的轉型。這樣的轉型是怎麼發生的呢?轉型又是如何可能?本研究即嘗試著從法律史的視角,考察1950年至1994年間的地方自治法制。由於此時期的地方自治受到黨國體制的支配,本研究稱之為黨國支配期。本研究認

為,所謂轉型,其實也就是黨國支配期的崩解。要理解黨國支配期的崩解,也必須理解黨國支配期的形成與發展。本研究發現,地方自治法制具有高度政治性,這不只是黨國支配期所獨具,也存在於1945年至1949年的戰後初期,更存在於訓政時期的中國大陸以及日治時期的台灣。這樣的高度政治性,表現在中央政府是如何「運用」地方自治法制來干預地方自治體的活動。為了確保地方自治法制能夠為中央政府所運用,日治台灣、訓政中國、戰後初期的地方自治法都是由上而下所建立。因為是由上而下,所以比起中間團體與地方社會的自治慣例,作為法規範的地方自治法制要來得較為有用,命令位階法規範又比法律位階法規範更為有用。這也是為什麼,黨國支配期的

地方自治法制,會無視《中華民國憲法》的種種要求了。由於地方自治法制具有高度政治性,所以完成從「非憲法所定」到「憲法所定」的轉型,也就需要高度的改革動能。這股改革動能,便來自於1990年代初期的政治鬥爭。所謂政治鬥爭,既是反對勢力與國民黨政權的鬥爭,也是地方自治體與省政府及中央政府的鬥爭。這樣的政治鬥爭可以視為兩種因素的結合。其一,1970年代以來的自力救濟熱潮與1980年代以來的社會運動狂飆,在一次又一次的抗爭當中,作為抗爭發起人或參與者的地方住民,逐漸獲得各界的注意與重視,其政治地位也逐漸提高,這就為鬥爭提供了動能。其二,1980年代後期,反對勢力為了抵抗國民黨政權,不僅奪取了地方自治體的政

權,甚至回過頭來「運用」地方自治法制來抵禦中央政府的干預,像是1989年的「地方包圍中央」便是為鬥爭提供策略的顯例。鬥爭動能與鬥爭策略結合而成的政治鬥爭,便構成了地方自治轉型的因素。然而,儘管政治改革促成了地方自治轉型,但也只是「非憲法所定」到「憲法所定」的轉型而已。轉型前的問題:民主正當性的赤字、直轄省轄二元體制的失衡、規範變遷與社會變遷的落差,不僅未隨著轉型而獲得解決,反而愈來愈嚴重。由此可見,地方自治的轉型有其侷限。如何回應這樣的侷限,即為當代地方自治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