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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急難紓困引發民眾排隊申請高雄市迄今核發出62萬元也說明:中央政府推的每案1萬元到3萬元的「急難紓困」方案,高雄市政府各區公所連日來詢問、申請的到「門庭若市」的地步,但到昨天止高雄市社會局.

銘傳大學 犯罪防治學系碩士班 戴世玫所指導 林宛蓁的 社工在防疫期間的加值作為:以新北市弱勢家戶福利服務輸送為例 (2020),提出社會局紓困電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福利服務輸送、社會保障。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商務經營研究所 楊敏里所指導 曾祥龍的 以計畫行為理論探討企業社會責任之行為意圖 (2008),提出因為有 企業社會責任、計畫行為理論、行為意圖的重點而找出了 社會局紓困電話的解答。

最後網站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方案(原馬上關懷)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則補充:聯絡電話,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962. 電子信箱, 意見信箱. 地址,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北區. 洽辦單位, 居住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社會局紓困電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社工在防疫期間的加值作為:以新北市弱勢家戶福利服務輸送為例

為了解決社會局紓困電話的問題,作者林宛蓁 這樣論述:

對於我國及全球都影響巨大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除了日常生活外,對社會工作的領域又產生了什麼樣的改變?而社會工作者在這樣的情況下該如何去面對和因應這樣子的改變呢?在災變領域,更是沒有類似的案例可以做為疫情下服務的參考,在改變了許多生活習慣的情況下,社會工作者能夠繼續運用過去的福利輸送方式協助這些弱勢家戶嗎?又如何讓服務持續?這些都是本研究所欲探討的問題。 本研究採用檔案研究法及深度訪談法兩種方式,以訪談法為主檔案研究法為輔,蒐集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所提供與疫情相關之統計數據資料,並訪談8名受訪者,包含公私部門之社會工作者,期待了解疫情中,新北市所提供的救助

政策以及實施的情況和服務的成果或成效、傳統福利服務輸送的內容是否因為這次COVID-19疫情而產生改變,以及實務的社會工作者自身的感受,並提出未來可以進行改善的目標以及貼合實務層面的建議。 為了在疫情下也能持續的服務個案,除了原有的服務之外,社會工作者又多了些什麼加值服務?除了訪談中提到的一人一社工,救助專線外,也有不同單位間開始嘗試基於信任的先服務後補資料,或是嘗試將課程轉為線上模式等,都可以看出社會工作者為了疫情而做出的努力。研究建議部分,針對與疫情相關的建議,是應重視社工人員在防疫期間的投入,加強疫苗施打以及防護裝備的提供。在實務工作上,建議未來可以對各種類型的災難進行模擬演練,特

別是如同本次COVID-19疫情的流行傳染病災難、提供轉換服務方式所需要的軟硬體設備和相關的教育訓練課程,並針對這次疫情製作工作手冊作為未來工作上的指引,同時無論是否是在疫情下,都要重視社工人員尋求心理支持的需求,於服務的各階段中提供並鼓勵其使用。對於政策及制度,則建議能夠重視在防疫中不同單位間對社工人員的認知及角色定位誤差、直接宣導社會工作者在防疫工作中的角色,以社會大眾的視角去提升社工人員的地位及專業觀感,以利尋求穩定的人力投入,減輕社工的服務壓力也降低人力的流動;未來若疫情持續,也能每年定期集合相關或不同領域的社會工作者共同研討防疫及服務作為。

以計畫行為理論探討企業社會責任之行為意圖

為了解決社會局紓困電話的問題,作者曾祥龍 這樣論述:

企業社會責任是目前全球企業經理人當務之急的任務,也是各國政府最關切的議題。因此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議題,甚受學術界與實務界的重視。本研究主要以計畫行為理論的觀點,探討主觀規範、態度、知覺行為控制與企業社會責任之行為意圖間的關聯性。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以2008年中華徵信所公佈之台灣前一千大企業作為研究對象,共發出問卷1000份,總回收136份問卷,有效回收問卷130份,有效回收率為13%。研究結果顯示,公司的年資、員工數、資本額與產業別在態度、主觀規範、知覺行為控制與企業社會責任之行為意圖的表現上並無顯著差異,此研究結果顯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已是一種趨勢,且是企業無法逃避且必須承擔之責任,故不因

企業之特性或條件之不同而有所差異。從Pearson相關分析的結果發現:主觀規範、態度、知覺行為控制與企業社會責任之行為意圖皆具有顯著正相關。以複迴歸分析結果發現:主觀規範的重要關係人構面會顯著正向影響企業社會責任之行為意圖;利己性態度與利他性態度會顯著正向影響企業社會責任之行為意圖,但利他性態度對慈善責任之行為意圖並無顯著影響;有利條件與自我效能評估會顯著正向影響企業社會責任之行為意圖。綜上所述,公司之主觀規範、態度、知覺行為控制對企業社會責任之行為意圖有顯著性正向影響;公司之主觀規範與知覺行為控制皆會透過態度的中介效果,間接影響其企業社會責任之行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