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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 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陳耀祥所指導 莊秀娟的 臺北市學前教育委託公益法人經營之履約管理研究 (2015),提出英明非營利幼兒園評價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學前教育、委託、公益法人、履約管理、非營利幼兒園。

而第二篇論文嘉南藥理大學 醫務管理系 林為森、嚴玉華所指導 李昭瑢的 幼兒園護理人員價值創造:公私協力觀點 (2014),提出因為有 公私協力關係、價值創造、幼兒園護理人員的重點而找出了 英明非營利幼兒園評價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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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英明非營利幼兒園評價,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臺北市學前教育委託公益法人經營之履約管理研究

為了解決英明非營利幼兒園評價的問題,作者莊秀娟 這樣論述:

教育是國家生存發展的重要基礎,建立完善的幼兒教育及照顧體系更是政府不可迴避的責任。目前我國學前教育教保服務的實施概況,分別為民間(自然人或法人申請設立)經營、公辦公營(公立幼兒園)及公私協力等方式。其中,公私協力辦理即是結合公共資源的投入,與非營利組織共同參與提供教保服務,透過政府訂定的程序與契約規範,使其成為公共服務體系的一部份。非營利幼兒園之建立與公私協力具有重要關聯。 本研究目的有二,其一,法明文規定非營利幼兒園係由政府委託公益法人或核准公益法人申請興辦,將解析公益法人之定義及身分限制,檢視目前公益法人之性質,並提出委託公益法人經營管理之建議;其二,就臺北市學前教育委託公

益法人經營情形,試圖就法令規定、契約內容等方向提出履約建議,俾利推展健全非營利幼兒園,達到三方互利之情形。本研究係以文獻分析法與深度訪談法為研究方法。研究結果發現,臺北市學前教育委託公益法人之履約管理部分,因法令訂定時間與執行情形,係屬初期執行,教育局與經營者彼此都以滾動式方式修正,許多經營問題陸續產生。短期建議應加強宣導委託經營管理之規範與樣態,讓經營者更了解;中期建議應建置專屬網站,以改善履約管理產生之不確定性、問題及疑義等事宜,可以透過網站統整所有營運情形,除有宣傳效果,更讓所有人知道完整經營狀況;長期建議針對履約管理應該建置完整之作業要點,依循要點確實執行,俾利達成優質目標。 本

論文分為緒論、本論及結論三大部分,除緒論及結論各一章外,本論部分為三章,共有五章說明:第一章緒論,本章主要闡述本研究論文之研究動機、研究目的與問題、相關文獻探討分析,確立研究方法與流程,根據研究動機、研究目的及問題與文獻回顧探討建立研究架構,依據訪談題目設計及對象選定界定研究範圍與限制。第二章則為文獻探討說明本研究涉及之重要名詞界,另就文獻研究回顧,檢視委外經營、公私協力、非營利幼兒園等內容,探討學前教育委託經營之樣態所產生經營問題點。第三章是針對臺北市學前教育就目前中央及地方法令規範,由臺北市學前教育分別概述規定、型態、制度及目前狀況;包含委託經營之履約管理情形。囿於法律依據不同,衍生公部門

與公益法人經營之問題,從目前履約機制探討其可行性及困難性。履約管理分析的部分包含法律依據、財務規範、監督管理及爭議救濟等項目個別分析其相關情形。第四章則是本研究將文獻回顧探討等發現之問題,設計相關問題,透過深入訪談公益法人、專家學者及主管機關承辦人,了解學前教育委託公益法人經營面對之各層面情形,而配合參與觀察,客觀分析本案。第五章則為結論,包含研究發現與建議,主要總結本研究言心得,對於本研究所列問題提出建議,俾作為臺北市學前教育政策與法制之參考。關鍵詞:學前教育、委託、公益法人、履約管理、非營利幼兒園

幼兒園護理人員價值創造:公私協力觀點

為了解決英明非營利幼兒園評價的問題,作者李昭瑢 這樣論述:

目標:由於社會的複雜性、多元性與動態性,政府(公部門)或是民間部門(私部門)都無法具有充分的資源及知識來獨立解決所有的問題。因此政府與民間部門的共同合作形式逐漸以傳統契約關係轉變為公私協力夥伴關係(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PPPs)的治理(governance)模式。公私協力關係的發展,必需符合共贏、公平性、合法性與信任等原則,並且雙方立基於良性互動關係上,方能達成公私協力之成效。本研究以公私協力夥伴關係(PPPs)的觀點,探究政府與醫療機構相互協力之下,如何共同創造幼兒園護理人員之價值。方法: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以全國公立幼兒園之園長及護理人員為研究對象,

符合公私協力關係之有效問卷為85份,未符合公私協力關係之有效問卷為347份。以卡方檢定、T檢定及Logistic迴歸進行分析。結果:1.園長及護理人員對公私協力關係、能力、品質及工作滿意度,無顯著的正向關係。2.公私協力關係的認同,對彼此雙方協力之運作,有顯著的正向關係。3.公私協力關係(角色與定位、水平運作關係及溝通、信任、公平關係)、能力、品質的創造,對雙方協力的運作及認同,有顯著的正向關係。結論與建議:公私協力關係的認同,有助於彼此雙方協力之運作,因此政府、醫療機構與幼兒園三者應審慎評估其相關配套措施以增加其公私協力關係的有益意向的認同。另外,醫療機構應制定有相關的教育訓練來提升護理人員

的能力及服務品質,並且在派任人員的培訓與管理上應有其配套措施及相關的人力調度機制。在運作上,政府、醫療機構與幼兒園三方應定期審視、檢討相關條例的適用性、可行性,才能夠在政府、醫療機構與幼兒園三者合作關係中共創更高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