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教育訓練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訂位、菜單、價格優惠和問答集

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教育訓練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池泰毅寫的 人身保險招攬爭議 :金融消費者權益保障 和詹德恩的 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白象文化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東華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陳彥良所指導 郭至捷的 財富管理業務銷售推介行為之義務與責任-以不當銷售結構型商品為中心 (2010),提出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教育訓練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不當銷售、推介、適合性原則、說明義務、財富管理、投資人保護。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教育訓練,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人身保險招攬爭議 :金融消費者權益保障

為了解決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教育訓練的問題,作者池泰毅 這樣論述:

  賺錢不容易,但賠錢可以很快!聽保險業務員說,更要聽聽律師怎麼說。   ◎報喜不報憂!沒有告訴你投資有風險,光是匯率損失,就可能吃掉你的本金,更別提那見不得人的投資績效?   ◎牛再肥,也只有一層皮!辦房貸繳保費,除了可能的匯兌虧損、投資虧損外,還得繼續繳利息給銀行?   ◎消費者培力!金融消費者除了量力而為、堅持投資紀律外,更應該學習如何自我保護,建立正確投資觀念。   投資有風險,金融消費者應該學習如何自我保護,   金融服務業也應該把金融消費者保護的觀念,   納入企業經營的核心價值中。   投資本有風險,有賺當然也會賠,除了量力而為、堅持投資紀律,   

金融消費者更應該學習如何自我保護。   把招攬爭議案例介紹給金融消費者,   除了可以幫助消費者了解如何保護自己,   建立「消費者培力」外,   同時,也在提醒金融服務業,   應時刻優化招攬技巧,   把保護金融消費者的觀念,納入企業經營的核心價值中。   作者為執業律師,長期處理保險爭議案件,   也持續在財團法人保險發展中心講授「保險招攬爭議」、   「招攬處理制度之查核」、「公平待客原則解析」等課程,   現在把這些經驗彙整成書,希望對讀者有所幫助。  

財富管理業務銷售推介行為之義務與責任-以不當銷售結構型商品為中心

為了解決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教育訓練的問題,作者郭至捷 這樣論述:

  台灣金融市場的自由化、國際化,大型金融控股公司的整併以及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迫使銀行業面臨相當大的衝擊與挑戰。各銀行在微利且競爭激烈的環境中,已從單純傳統存放款利差業務,進而將焦點轉向以賺取手續費或佣金為主的財富管理市場。然而,2007年美國次級房貸所引發的金融風暴席捲全球,基於新金融商品之風險具有高度的漫延性與擴散性,意即所謂外部性,所造成的相關影響是全球化、國際化的。而美國雷曼兄弟控股公司(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亦因投資次級房貸相關商品於2008年9月15日正式申請破產保護,台灣也因為購買由荷蘭雷曼兄弟財務公司擔任發行機構的結構型商品而受到相關的影

響,進而衍生出台灣銀行財富管理業務對於結構型商品之不當銷售之議題。  本文在此背景及動機之下,希冀自保護投資人之立場,分析財富管理業務下金融機構銷售結構型商品之相關義務與法律責任,並經由比較法的觀點,了解外國與我國現行法制對於財富管理業務下說明義務與適合性原則之實踐、結構型商品規範方式之差異,以及對目前主管機關所採行之因應措施與實務判決見解之研析,嘗試提出對我國法之建議。  本文第一章說明研究之動機、目的及欲採行之研究方法;第二章以財富管理之發展背景、功能與交易商品特性、交易模式為主軸,藉由不當銷售之定義,進而建立商品推介銷售之原則規範,並以英國金融服務局所頒布之作業手冊為相關之介紹;第三章以

結構型商品具有有價證券與衍生性金融商品特性為探討重點,介紹結構型商品之種類與風險,並依美國對其之定位,分析我國應適用之法規範;第四章則綜合整理目前我國銀行財富管理業務銷售境外結構型商品所適用之規範,確認金融服務業之責任與義務。並分析說明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草案與金融服務業法草案對於金融消費者保護之重要性與規範要點;第五章與第六章由保護一般投資人及防止不當銷售為出發,探討外國立法例與諮詢報告之相關見解,並以美國、英國對於結構型商品市場之規範方式為借鏡,以及搭配歐盟對其會員國諮詢之公開報告內容與香港金融爭議處理機構建置之可能建議,試圖勾勒出我國對於結構型商品金融監理之妥當性與必要性。以及國際清算清算銀

行調查各國對於一般投資人與銷售行為規範之監理與業界情況,提出市場監理及投資人保護之建言。第七章則試圖釐清財富管理業者不當銷售下,金融服務業之責任與義務,以及結構型商品投資人所得主張之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基礎,並輔以判決案例之說明加以套用分析,最後於第八章對我國目前監理機構於結構型商品所採行之規範方式提出相關建議。

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

為了解決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教育訓練的問題,作者詹德恩 這樣論述:

  法令遵循已是全球金融業,乃至於所有企業的重要課題,法令遵循是什麼?洗錢防制與反資恐是法遵工作?內部稽核與法遵關係如何?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乙書將給您答案。     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一書,可以提供金融從業人員瞭解法令遵循業務的內涵,更可以做為參考工具書;當然,對將來有志從事法令遵循工作的學生,本書更是必讀著作。     Compliance is already a pivotal issue for all financial industries globally as well as for other companies. What is compliance

? Are AML and CFT part of compliance? What i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nternal audit and compliance? The Theory and Practices in Compliance will give you the answers.     The Theory and Practices in Compliance can provide those working in the financial industry an understanding of the inner wor

kings of compliance, and can further be used as a reference book. This book is a must-read for all students who aspire to work in compliance in the future. 聯合推薦     詹德恩博士不論在實務歷練或學術研究,都有出色的表現。   實務上,德恩博士曾經長期參與政府的犯罪偵防工作,目前則負責金融控股公司的法遵業務,實戰經驗豐富。   學術上,德恩是犯罪防治研究所的博士,在大學任教多年,發表論文、出版專書,對金融犯罪

問題及法令遵循制度,尤有深入的研究。   繼十年前(2011)出版「金融調查」專書之後,德恩博士今年再將其實務經驗與研究心得,寫成《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一書,就法遵制度的重要問題作深入的探討,兼具學術與實用價值,為我國法遵制度的發展作出貢獻,特為推薦。——司法院前院長  賴英照     這是一本法令遵循的教科書,更是公司治理的工具書,當你打開此書,洗錢防制就此展開!——法務部部長  蔡清祥     入門學習兼具實務探討的好書。   德恩是國內罕見兼具產、官(FIU與金融監理機關)、學三方面資歷的法令遵循及洗錢防制專家;本書完整涵蓋法令遵循業務重要議題,深入淺

出的介紹法遵理論與實務,不僅適合學生入門學習,對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而言,也是具有實務參考價值的好書。——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秘書長  吳當傑     法令遵循是現代企業,尤其是金融相關事業的基本規範,其目的在確保企業經營者運用企業龐大資源追求營業利潤時,能在法律許可的框架範圍內活動,以保障股東、債權人及交易相對人的權益。我國法令遵循制度最早實施於信用合作社,很快就適用於保險、銀行等行業。由於借鑒於外國法令,一般大眾比較陌生。詹德恩教授精熟於犯罪防治學理,對金融監理兼具理論與實務,他的最新著作《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是想要瞭解法令遵循制度者最佳指引,也是金融事業希望符合法令遵循要求的

重要參考規範。特予推薦!——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  陳彥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