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轄區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訂位、菜單、價格優惠和問答集

台北地方法院轄區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施茂林,陳維鈞寫的 最新實用六法全書 和條子鴿的 你所說的都將成為呈堂證供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國際訴訟合意管轄條款具排他效力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也說明:又原告與日立公司雖有由美國地方法院管轄之. 合意管轄約定,但非屬排他 ... 即不因台北地院認定其有「擬制合意管轄權」(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不當而. 受影響。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世一 和寶瓶文化所出版 。

高苑科技大學 經營管理研究所 李義昭所指導 趙志成的 里民對里長服務品質、服務滿意度之研究-以高雄市鳳山區鎮北里為例 (2021),提出台北地方法院轄區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服務品質、服務滿意度。

而第二篇論文臺北市立大學 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公共事務學碩士班 許耿銘所指導 高昕毅的 遙控無人機專章管理規定下的政策順服-以新北市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管制政策、政策順服、新北市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北地方法院轄區的解答。

最後網站橋頭地方法院啟用,高雄區域管轄法院調整 - 天秤座法律網則補充:高雄市自六都改制後,納入原高雄縣轄區,幅員廣闊,橋頭地方法院於105年9月啟用後,高雄地區將有兩個地方法院,管轄區域隨即調整,民眾千萬不要跑錯法院了,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北地方法院轄區,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最新實用六法全書

為了解決台北地方法院轄區的問題,作者施茂林,陳維鈞 這樣論述:

  本書由前法務部部長 施茂林先生 整理編訂,依實用原則,收錄法規九百餘條,於眾多法條中,選錄最適合各界讀者需求之法條,依性質歸類排列,分類清楚,體例簡明,內容實用。      內容依類別分為以下六大類,憲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和行政法規,而為使讀者方便查閱,行政法規又依性質分為一般行政、外交、內政、勞工、環保衛生、科技通訊、軍政、財經、經濟、交通、教育和海峽兩岸事務等十五大類,使讀者一目了然,方便查閱。     檢索方式多樣且便利,除可依據類別查找,每大類頁首前還附有類別目錄,且書末附上筆畫索引,讓您方便查找。另外,每頁書眉皆標有條文名稱,方便您快速查閱。    

 書末附有多種附錄,包含大法官釋憲(收錄至第792條)、大法官解釋彙編、世界人權宣言、全國地方法院地址、地方法院及其簡易庭分配區域等內容。     109年收錄之最新六法相關法規,如下:     新收錄:   108年8月12日        臺北市市有不動產參與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處理原則   108年8月15日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108年8月26日        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   108年10月29日      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   108年11月20日      海洋基本法   108年12月4日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

業促進法   109年1月8日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   109年1月15日        反滲透法   109年1月15日        醫療器材管理法   109年1月15日        商業事件審理法   109年1月16日        臺灣學術網路骨幹網路介接及互連作業要點   109年4月21日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109年5月6日          特定工廠登記辦法   109年7月15日        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彙編780~792號     新修正:   108年7月11日 

      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108年8月6日          辦理寺廟登記須知   108年8月21日        監察法施行細則    108年8月21日        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    108年8月27日        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108年9月10日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108年9月17日        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辦法   108年9月19日        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   108年10月1日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108年10月18日

        臺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辦法   108年10月29日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108年11月11日        藥劑生資格及管理辦法   108年11月13日        消防法   108年11月20日        陸海空軍刑法    108年11月29日        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節錄)   108年11月29日        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   108年12月4日         自來水法   108年12月9日         土地登記規則   108年12月10日        臺北市

市有非公用畸零土地處理作業要點   108年12月11日        獸醫師法 (節錄)   108年12月11日        大學法    108年12月11日        師資培育法    108年12月13日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108年12月16日        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    108年12月18日        國家賠償法   108年12月20日        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   108年12月24日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    108年12月25日        貨物稅條例   108年1

2月25日        貿易法    108年12月31日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108年12月31日        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    108年12月31日        社會秩序維護法   108年12月31日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    108年12月31日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    109年1月7日           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    109年1月8日          考試院組織法    109年1月8日          監察院組織法    109年1月15日        國家安全局組織法    

109年1月15日        中華民國刑法    109年1月15日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109年1月15日        刑事訴訟法    109年1月15日        刑事訴訟法施行法    109年1月15日        羈押法    109年1月15日        監獄行刑法    109年1月15日        公益勸募條例    109年1月15日        志願服務法    109年1月15日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109年1月15日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109年1月15日        都市計畫法

  109年1月15日        新市鎮開發條例   109年1月15日        建築法   109年1月15日        當舖業法   109年1月15日        健康食品管理法   109年1月15日        藥害救濟法   109年1月15日        精神衛生法   109年1月15日        醫療法   109年1月15日        醫師法   109年1月15日        護理人員法(節錄)   109年1月15日        營養師法(節錄)   109年1月15日        藥師法(節錄)   109年1月15日       

全民健康保險法   109年1月15日        營業秘密法   109年1月15日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   109年1月15日        國家情報工作法   109年1月15日        律師法    109年1月15日        心理師法    109年1月15日        社會工作師法    109年1月15日        行政訴訟法   109年1月15日        行政訴訟法施行法   109年1月17日        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109年1月21日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109年2月4日       

  臺北市畸零地使用自治條例   109年2月5日          學產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   109年2月13日        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節錄)    109年2月21日        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   109年3月25日        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   109年3月25日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空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    109年4月21日        國土計畫法   109年5月6日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109年5月6日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109年5月13日       

兵役法   109年5月13日        兵役法施行法   109年5月13日        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109年5月13日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109年5月13日        稅捐稽徵法   109年5月13日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   109年5月14日        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109年5月19日        證券交易法   109年5月19日        鐵路法    109年5月25日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109年5月27日        老人福利法   109年5月27日   

    天然氣事業法    109年5月28日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節錄)    109年6月3日          國民年金法   109年6月5日          鑲牙生管理辦法   109年6月8日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未入學或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   109年6月8日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109年6月10日        司法院組織法    109年6月10日        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109年6月10日        法官法    109年6月10日        保險法    109年6月10日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109年6月10日        運動彩券發行條例    109年6月10日        外役監條例    109年6月10日        國家機密保護法   109年6月10日        宣誓條例   109年6月10日        勞動基準法   109年6月10日        勞動檢查法   109年6月10日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109年6月10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109年6月10日        公務員懲戒法    109年6月22日        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

實施原則    109年6月28日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109年6月30日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09年7月10日        法官法施行細則    109年7月15日        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及管理辦法   109年7月15日        受刑人外出實施辦法    109年7月15日        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109年7月15日        妨害性自主罪與妨害風化罪受刑人強制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實施辦法   109年7月15日        執行死刑規則    109年7月21日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109年7月22日        農田水利法   本書特色     1. 由前法務部部長 施茂林 編訂    2. 收錄上千種法條    3. 雙色印刷,分類清楚,閱讀版式清晰、舒適    4. 附筆畫索引、分類索引及插頁目錄三種檢索方式,方便查找    5. 附錄多元,含「大法官解釋彙編」、「世界人權宣言」、「各級行政法院管轄區域一覽表」等

台北地方法院轄區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TS )
PNN Justin.tv頻道 ( http://zh-tw.justin.tv/pnnpts )

里民對里長服務品質、服務滿意度之研究-以高雄市鳳山區鎮北里為例

為了解決台北地方法院轄區的問題,作者趙志成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了解里民對里長服務品質、服務滿意度之概況,經由探討不同背景變項對服務品質、服務滿意度之差異性及預測服務品質對服務滿意度之影響。以自編問卷為研究工具,採立意抽樣方式於民國110年6月1日至8月30日止共計三個月,里民到里長辦公室洽事、里長服務團隊親自拜訪及里長參加里內各種活動的鄉親里民共240位為受試樣本。發出問卷240份,回收233份,剔除無效問卷7份,總計回收有效問卷226份(94.17%)。以描述統計、t考驗、F考驗、薛費法事後比較、皮爾遜積差相關、多元迴歸等統計分析,所得結果如下:一、受試者對服務品質、服務滿意度各因素的感受認知均屬上等程度。二、不同性別受試者對服務品質之「關

懷性」因素,差異達顯著水準。三、不同婚姻狀況受試者對服務品質、服務滿意度差異皆未達顯著水準。四、不同年齡與不同教育程度受試者對服務品質之「保證性」、「關懷性」等因素及整體性,差異達顯著水準。對服務滿意度之「服務接觸」、「服務評價」等因素及整體性,差異達顯著水準。五、不同職業受試者對服務品質各因素及整體性,差異達顯著水準。對服務滿意度之「服務接觸」、「服務評價」等因素及整體性,差異達顯著水準。六、服務品質各構面與服務滿意度各構面呈現顯著正相關,服務品質對服務滿意度有正向預測力。

你所說的都將成為呈堂證供

為了解決台北地方法院轄區的問題,作者條子鴿 這樣論述:

【警察故事】 明知道違法犯紀,卻選擇同流合汙? 自以為祕而不宣,便可以毫不掩飾?    ▌歷練過鎮暴警察、派出所管區、霹靂小組、國道警察、刑事警察, 20年經驗的資深警察,真誠道出不吐不快的警界真相。▌     在暱稱「公司」的警局,流傳著好警察有三不:   不擋人財路,不相信任何人,不能說真話。   如今我能犯的禁條都犯了。     ◆◆◆     超越白、黑、黃各道,   從警之路,是真正的人性無間道。     ‧我們都很佩服丁哥學長總能精準地破獲毒品與槍枝的大案子。那天我推開他房門,卻見他兩眼翻白,手臂上束著橡膠帶,靜脈裡插著一只空針

筒……他是警察,卻也是毒蟲?!──〈丁哥〉     ‧這場空難的罹難者多達近兩百人!如果這世上真有地獄,那麼現在我眼前的是比地獄更地獄的煉獄……我躲在車上,無助地嚎啕大哭,相較於在車外的那些人,我他媽就是個臭俗辣。──〈空難〉     ‧那是金屬拖行在磨石地板上相互碰撞的響聲,哐啷,哐啷……在空曠碩大的沉默監獄裡,清脆地迴盪。光頭犯人全身無力癱軟,任憑兩條腿間的腳鐐,一步步在地上沉重地拖行。──〈槍決〉     從熱血飛官換跑道,經過二十年的波麗士生涯,資深警察「條子鴿」早已認清人性有時是灰色的,唯有人心可以永遠不變的火熱。     書裡的故事,便訴說著這些熱血沸

騰與嘆息傷感。那是我們從沒機會看見的警察另一面,正義、溫情、悲傷、出包,也有貪婪;那些我們彷彿亦身歷其境的辦案現場,憤慨、動人,一把槍對著你正面擊發的捏把冷汗,以及命案之外的幽影森森……     而我們從中深深感動的是,為了守護自己所在乎的一切,一個警察,二十年不變的初衷。   本書特色     ◎【一個資深警察,二十年的領悟與嘆息】   ‧警察太難,難到連朝夕相伴的人情都淒涼。我想,所有當警察的都懂。   ‧心是真誠的,血是沸騰的,我們抓活人,有時也救活人,彷彿跨越陰陽兩界的奈何橋……   ‧有些路,走了就不能回頭。有些事,過了就不能重來。有些債,終究要還的

。   ‧人生有太多的「早知道……」,而如果事事都能早知道,那也就不叫人生了。我們只能盡力不給遺憾留餘地。     ◎【鏡頭之外】原音呈現的條子鴿畫外音,出自與編輯謹慎討論本書內容的通信:   ‧「我這輩子當警察,從來,沒有拿過任何一毛不該拿的錢,這是我在這個工作上唯一僅存的自豪。」   ‧「我不是個令人敬佩的警察,甚至連『好』這字都沾不上邊,就只是想盡本分而已,那些不論春秋冬夏在街頭馬路上您們見到的警察,才是真正的英雄。」   專文推薦     大師兄(殯葬工作者)、李佳庭(社工)、林立青(勞動者‧寫字者)     (以下為推薦摘文。三篇完整的精采推

薦序,請見內頁)     ★大師兄:假如我是看著別人的生與死寫故事,那麼,條子鴿就是用自己的生與死來寫故事。他是我第一位想排隊買書、簽名的作家!     ★李佳庭:條子鴿沒有要塞給你人生大道理,說警察好棒棒,而是毫不保留地真誠分享他在警察這條路上,遇過的各種好事、爛事。     ★林立青:我只用了兩小時就看完書稿,卻花了幾個晚上的時間「消化」。在這本書中,我看到一個人在警察身分下的人性,他先是一個人,成為警察以後,再變回一個真正的人。 作者簡介   條子鴿     高中時,常無照騎車,警察總是神出鬼沒,不但後頭追著跑,罰單更是吃到飽,以致我對警察深無好

感。     沒想到,命運卻深不可測,走馬換位,造化弄人,瞬間便將我從戰機飛行員變成基層小警員,就此展開長達二十年的警界生涯。     從鎮暴警察、派出所管區、霹靂小組、國道警察到刑事警察,各項職位一路走來,歷經社會大大小小的刑案,數盡人生分分合合的聚散,我反而感謝這份工作,因為它給了我機會──     幫助更多人的機會,改變更多事的機會,看見更多層面的機會。     我從沒想過升官,也沒想要發財。我不期盼掌聲,更不在乎噓聲。無論在車流壅塞的街道,或是寒風刺骨的深夜,我只想盡我所能對得起身上的制服。     若你問我原因,別無其他,只因我們總是能從想要守護的人

身上,找到自己最大的勇氣。 推薦序/帶種的條子鴿  文◎大師兄(殯葬工作者)    008 推薦序/社工眼裡的警察  文◎李佳庭(社工)    012 推薦序/此亦人子  文◎林立青(勞動者‧寫字者)    016   PART 1 法裡情   【我們的工作是負責找出凶手,伸張正義,有時候卻沒有所謂的真凶……】 法裡情    024 槍決    033 空難    042 三分鐘    051 紅衣小女孩    059 綁架    070 家暴    078 老爸    087   PART 2 誰病了  【人活著的時候,只會說有病

有病,等人死了,又說可憐可憐。】 霹靂貓    096 保溫瓶    105 小賀    112 五郎    120 幹阿北    127 逆襲    137 是人,還是鬼    146 阿柳    152 妞妞    160   PART 3 公司  【如果時光能倒流,是否仍然會選擇當警察?】 丁哥    166 油水    175 中槍    184 銀河    191 阿偉    200 友情    206 刑求    216 實習生    224 同事    230 阿不拉    238   後

記/真心話大放送  247 推薦序1   帶種的條子鴿 大師兄(殯葬工作者)     第一次見到波麗士「條子鴿」的時候,是在一次與總編還有作家們的聚會上。     剛到餐廳,就聽總編說等等會來一個很厲害的波麗士,他有許多很有趣的經歷和故事。我聽了十分開心,我最愛聽故事了!假如有八卦的話,就更好不過。所以那時候的等待心境是既期待,但卻不怕受傷害,因為通常總編說有趣的人,都一定很有趣的。     但是等了一陣子,用餐時間到了,卻不見條子鴿的人影。     我們一群人都只聽聞過條子鴿的名字,卻未見過,直到總編撥了通電話聯絡他,才看到有一個身材標準、精實的大

哥,在門外抽著菸。     我們感到很奇怪:為什麼他人到了,卻不進來坐呢?     條子鴿在電話那頭說著:「你們那邊有人後面跟著東西,綠綠的,而且濕濕的……」   然後他看了看我。     我有些吃驚,因為來參加聚餐的除了總編,還有其他人,而我對外從沒有露面過。我是匿名出書的,所以有打書活動時,我不是戴著面具,就是戴帽子加口罩。但他居然開口就說我後面有點東西,這真的太厲害了!     第二個吃驚的地方是,其實我那天在池塘旁接了一位自殺的大哥,他是溺斃的。   第三件吃驚的事情是:啊,原來我後面只跟了一個,真是丟我們殯儀館每天業務量的臉呀!    

 不過,這也讓我對條子鴿好奇了起來。天呀,真的太厲害了!還沒有聽到他說故事,卻已經讓我深深相信,接下來的時光會非常有趣!     過了不久,條子鴿進來了,並且告訴我,我後面那位走了。就是說嘛,我一直以為自己不會有人跟。有冤的,找比如條子鴿或是檢察官之類那種有權力的人,有仇的找仇家,要報恩找發現者……怎麼算,都不會來找我吧!     飯局就在這個小插曲後,順利開始。條子鴿和我的工作雖然談不上類似,但是多少有相關的地方,所以我們聊得很合拍。我很開心有參加這回聚會,能夠現場聽到他說的有趣故事。     條子鴿的故事,像是永遠說不完一樣。豐富的人生經歷、那副為正義挺身而出的脾氣

,加上關於生活周遭的一些事情有深刻的領悟,以及對於墨守成規的不屑,這些都是現在的我所追求的。而他,已經經歷過這些過程,如今寫出來,真的是毫無保留又精采絕倫。     在閒聊的過程中,我以一個還想要存活在公務體系內的寫作者立場告訴他,很多時候,有些事情可以寫,有些事情不好說。但條子鴿卻跟我說:「那些是我的親身經歷,而我無愧天地,也沒有害人,只是想寫出我生涯中那些經歷過的事,有何不可。」     哀,一席話說得我有些慚愧。其實我也想豁出去寫一些批評體制的故事。有時候社會不公的眉眉角角豈是全都在人民身上,體制也很有問題呀!比起不敢寫出來的我,條子鴿真的是帶種多了。     自

從那次聊過天後,我有時會問編輯:條子鴿的書,什麼時候才可以問世呢?等著等著,終於被我等到了!     平常不看書的我,從一開始閱讀後,就情不自禁地隨著條子鴿的文字,進入了那些黑與白之間的警察故事,有黑暗,有光明,有無奈,也有希望!那些應該攤在陽光下被大家看見的甘苦談,條子鴿寫了出來。而不為人知的黑色模糊地帶,條子鴿也寫出來了。我看到一半,忍不住傳訊息對他讚聲說:您真的是我第一位想排隊買書、簽名的作家!要讓我這個客家人拿出錢買書,真的很不簡單呀!     殯儀館裡面,我們總是跟在法醫旁邊,看著他們如何從屍體上找到那些曾經的生死搏鬥,曾經的千鈞一髮。而我們得到的是結果,模擬的是過程

。那些凶險,我們感受不到,只知道往生者在走之前經歷了哪些事情,以及他的死因。     但警察們往往都是在那真實的現場,或纏鬥,或駁火,那些生與死的一瞬間,他們都在親身經歷著!一個不小心,就可能與我們這些接運的見面了。有時候會想,做那些隨時會有生命危險的工作,真的是需要多大的勇氣呀!     假如我是看著別人的生與死寫故事,那麼,條子鴿就是用自己的生與死來寫故事。   條子鴿,看完了這本書,覺得您還可以活著分享這些有趣的故事,真的是我們這些讀者的福氣呀!   推薦序2   社工眼裡的警察 李佳庭(社工)     我的工作是服務遊民的社工。剛做社工的第一年

,我沒辦法喜歡警察。     常常聽到遊民明明待在所有人都可以停留的公共空間,卻被警察非法驅離。而且驅離後,有些警察一不做、二不休,知道遊民無處可去還會回來,便開著警車把他們丟包到別的警察轄區、載去遊民熱門集散地,並戲稱他們是「放生」。     有的警察在盤查時,非常不友善,以很挑釁的語氣或動作讓遊民生氣。例如趁遊民睡覺的時候,用力敲擊棲宿的長椅或檯面,製造巨大音量把他們嚇醒,而被嚇醒的遊民,當然也會有充滿防備的態度與壞脾氣,這時,再以「妨害公務」的名義將他們帶回派出所。旁邊的民眾看到遊民被帶走就安心了,不會繼續報警要警察來處理。     除了個案遇到的狀況之外,我也接

過許多次警察的電話,大多是要求我們把遊民安置好。當我向他們解釋,個案因為以前在收容所打架或喝酒而被列為黑名單、床位滿了沒辦法收等等原因,有時候也會收到他們不諒解的語氣回應:「你不是社工嗎?!你們社會局都沒有用!不能解決問題還當什麼社工啊!」那時候,我才當了幾個月的菜鳥社工,在「四名社工負責整個縣市遊民」的高壓狀態下,被警察吼完,著實消沉了好一陣子。     雖然社工與警察有許多需要合作的情況,但我們也有很多不夠了解對方專業的地方,因不了解而產生的偏見,更增加了合作的難度。     我遇過幾個「警察變成遊民」的個案。警察的待遇雖然比普通上班族高出許多,但平常遭遇到的道德考驗也多出

很多倍。而沒有通過的人,有些會被逐出體系,直接從上層掉落到最底下。     第一次在養護中心遇到他,病床上躺著的他,已經變成了大白菜狀態:手腳因為長時間缺乏運動而肌肉萎縮,手指像雞爪一樣擺在臉旁邊,整個人瘦到像一具骷髏,植物人狀態。只剩他的個案紀錄,無聲地訴說這個人曾經活過。     證件上的他,是我這輩子看過長得最帥的遊民,混合了王陽明與張孝全的臉蛋。我看看照片,又看看床上的骷髏人,的確要很仔細看,才能在眉宇之間的面部骨架上,看出是同一個人,落差大到他媽媽還活著的話,也不一定立刻能認出來的地步。      他年輕的時候在酒店林立的派出所工作,與八大行業關係非常好。他拿

了很多不該拿的好處,東窗事發後,以極其難堪的姿態,離開了警界。     一個學歷只有警專,除了當警察以外,什麼都不會的中年人,是很難找到像警察一樣薪水高的工作的。他從警界改入黑社會,進出監獄,染上了毒癮。家人與朋友都離開了他,而他在無處可去之下,流落街頭成為遊民,最後路倒而被社會局安置,躺在這裡。     有次我來看他,正好遇上替沒有身分資料的遊民按指紋的警察。我們在床邊聊起他,這位警察說以前聽過他的名字,待過同一家派出所,論輩分的話,王陽明加張孝全混合體的他還算是學長,而現在看他躺在這裡,心中不勝唏噓。     這位警察並沒有罵他是警界之恥,或責怪他以前做過不該做的事

,只輕輕地說:「哪天我中彈,傷到了不該傷的地方,或是我太久沒回家,老婆帶著小孩跑了,隔壁床可能就是我了,到時候就請社工你多多幫忙了啊。」     這本書有好多個小段落,都令我想起這些警察的身影。     大家期待警察堅強,並有完人般的道德與心智,撐起社會的保護網,但在制服下的他們,也是血肉之軀,有困惑、受傷、軟弱的時候。雖然不喜歡警察,不過,我努力理解他們在第一現場所面對的狀況,特別是貧窮與疾病或是犯罪一起發生時,問題就會變得很複雜。     警察被夾在法律與民眾期待、個案需求中間,他們需要第一時間就「快速、有效」地解決問題,但他們所遭受的壓力與創傷,卻難以敘說。

    這本書緩解了我對警察的敵意。條子鴿沒有要塞給你人生大道理,說警察好棒棒,而是毫不保留地真誠分享他在警察這條路上,遇過的各種好事、爛事。     讀完後,很慶幸條子鴿沒當警察了,不然這些祕密寫出來,他還怎麼活啊?   推薦序3   此亦人子 林立青(勞動者‧寫字者)     在看這本書以前,警察在我眼中更像是某種工具,就像電鑽按下按鈕以後就會轉,警察也一樣,是只要上面下命令修法律,就會去完成國家運作的工具。     第一次和條子鴿見面是在大安區的餐廳,編輯們邀了幾位作者一起吃飯,當天同桌的還有大師兄和佳庭。     我從外表上看不出條子鴿

到底幾歲,只覺得和我們相較之下,他拘謹許多。在餐桌上一開始有著軍人、警察的客氣,幾杯酒以後,輪到他聊起自己,才隨著喝下去的酒而變得大方、豪氣起來。那時候才知道,他的年齡比我長了些。     還記得他幹譙長官的態度特別起勁。台灣公務員平常被體制和長官壓著,只有到了確定安全時,才會跟你說真話,那些真話有些灰色,卻真實無比。編輯們說條子鴿正在寫書,而我們相約到時候要一睹為快,那天以後,我暗暗期待著讀到他在餐桌上講述的故事,一直到《你所說的都將成為呈堂證供》這本書的書稿出現。     這本書文字流暢,全書用「我」字寫成,觀點獨特,我只用了兩小時就看完,卻花了幾個晚上的時間來「消化」書中

的故事。     在台灣,有關於警察的影劇創作不曾少過,但對於內部的問題多數點到為止,像條子鴿這樣將自己人生經驗全數寫出的,實在不多見。書中的情節,有的令人驚訝,有的令人感嘆,更多的是對於人生的無可奈何。一些關於警察的傳說和各種曾聽過的刑求謠言,在這本書中一一出現,例如警察吸毒的、警察收賄的,警察有各種的黑歷史和潛規則在其中。在看的時候,我不斷懷疑:「是真的嗎?」「這是真的嗎?」     可是,那些特別的專有名詞與獨特的視角具體而真實,我與自己的人生經驗對起來以後,好像解答了一些過去人生中關於警察的疑問,同時又從警察的視角,對社會提出更多的質疑。     我的人生記憶中,

警察出現在我的生活、工作場域,多半代表沒有什麼好事──不管是少年時看到的,他們在市場外抓流動攤販;出社會後遇上的,他們在工地門口抓剛嫁來、還沒有申請工作證的陸配;再到這幾年,眼見他們衝進工地抓白牌移工。     如果說社會上有一種「弱弱相殘」的具體表現,那麼警察就是在互相殘害、阻止對話的現場,扮演維護秩序的「工具」而不是人。警察也確實不是人,因為多數的求情沒有意義,對話更不可能。唯有一些時候,看到戲劇裡演議員的角色在酒過三巡之後,拍桌狂罵派出所所長或者壓著開單的員警承認開錯單並撤銷,滿足了自己的爽感。     就像是本書中的警察們,在面對體制時,用小小的吶喊及怒吼做出反抗一樣,

書裡的警察有家庭,卻無法兼顧;有熱血,但職業上無法揮灑;有任務,但總不完美,只是某種完成工具的存在。     近幾年來,台灣有許多警察值勤的新聞片段,多半是警方的公關所做的宣傳,用意是為了讓群眾理解警察,如警匪追車、酒駕衝撞或者是掃毒、掃黃,看了實在大快人心,點閱率也極高,但卻屢屢被人權團體抨擊,包括了暴露嫌疑人隱私、淪為作秀工具、未審先判等問題。法官與檢察官也多次表示,這些案件的細節多半為警察所洩露。可是,在民意喜愛的情況下,片段的資訊依舊每天產出,裡面的警察更被當作某種工具,專門為了產出勇警新聞和呈現冒險犯難的狀況,而如果有警察的家人、親屬故事,多半是因為有人殉職。    

 我看到的,其實是被裁切和美化過的警察。他們淪為被用來改變觀點,卻無法改變他們依舊是國家機器中,扮演宣傳工具的一環。     但我在這本書中,看到一個人在警察身分下的人性,他先是一個人,成為警察以後,再變回一個真正的人。     抓毒的很可能也是吸毒者,壓迫自己撐出最佳表現。大張旗鼓地圍捕火力強大的嫌犯,卻發現全是一場烏龍。更重要的,是書中那些對於「灰色地帶」的書寫叩問著我:同樣身為人,有這些白花花的錢在我面前,我拿不拿?如果每天身邊可以有美女圍繞、受管區內的黑白兩道奉為上賓,我要不要在忍受這個職業的排班、管理和痛苦時,也擁抱這些特權?     我不知道。但這本書提供了這

樣的角度,讓我來深思。     這本書的好,在於條子鴿將近幾年來擦脂抹粉,加諸於警察身上的那些裝飾擦去了,讓你看看這個職業所帶來的傷害,那些在身體和心靈上的黑暗,同時看清楚這些灰色地帶,與隱藏在其下的真實人生。 此亦人子也。   後記   真心話大放送     如果時光能倒流,或者,能讓我再重新選擇一次,那麼,我是否仍然會選擇從事現在的職業?   我的答案是,不,絕不。     高中同學是空軍資深士官長,近日他喜獲麟兒,我午夜收勤後,特地繞道去月子中心探望他。沒想到,繞來繞去竟迷了路,只好將車停靠在路旁,重新操作導航。     當我專注於GP

S畫面時,眼角餘光卻瞥見駕駛座車窗外,貼著一張慘白的女人臉孔,面無表情地盯著我。我驚恐地快速在腦海搜尋承辦過的命案當事人長相……這時,一句簡潔的話語,冷不防地鑽進我耳裡:「五十,還是一百?」     原來我剛好停在檳榔攤前,只好強迫消費,買了包菸。   同學抽著我買來的菸,渾身酒氣。我好言相勸:「老婆還在坐月子,酒還是少喝點。」     他擺擺手,說:「我也不願意,但如果不和下屬喝酒,便聽不到他們說真話,聽不到真話,就不知道有問題。不知道問題,又要如何凝聚部隊的向心力?」     聽完這番話,我愣在原地。     剛畢業時,帶我的學長平常說話惜字如金。印象裡

,沉默的他總是鬱鬱寡歡,但我永遠記得他老是掛在嘴邊的名言:     好警察有三不──   第一、不擋人財路。   第二、不相信任何人。   第三、不能說真話。     「擋人財路」等於自尋死路,這在任何職場都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而「不相信任何人」對於警察工作也是必須,否則一旦誤信以致犯錯,輕者遭受行政處分,重者移送法院,不得不慎。     但是「不能說真話」這部分,直到現在,我仍舊百思不解。警專及警大的校訓不都是「誠」這個字嗎?如果大家都只是戴張面具講假話,那麼,這個工作又如何值得真心以待?缺乏真心相待的職場,又能讓人擁有多少堅持下去的熱忱?

    ●     就在不久前的某個早上,我前往台北高等法院出庭作證。那是一件已經纏訟了五年的殺人案,老實說,有些細節早已不復記憶,只記得案發現場的地面,滿是死者怵目驚心的濃稠血液……     踏進法庭後,被告律師不懷好意地盯著我猛瞧,彷彿我才是主角。     同案出庭的還有當年趕赴現場的派出所同事、負責偵辦此案的偵查隊小隊長等人。被告律師先是詢問派出所同事如何獲報前往,同事答覆:「經由勤務指揮中心派遣趕往。」被告律師再詢問小隊長抵達現場的時間,小隊長回答:「大約案發後半小時。」     緊接著,矛頭便直指我而來。「當時你擔任什麼職務?」律師問我。

  「勤務指揮中心值勤官。」我簡短地回他。   「據我的當事人表示,當時是他撥公用電話到一一○說殺了人。」     我頓時明白律師的用意,他想證明被告是符合自首要件的。被告也在一旁幫腔:「那時接電話的人就自稱是值勤官。」     不等我回話,派出所同事起身便指著被告的鼻子大罵:「你胡說!當時你明明醉得一塌糊塗,站都站不穩,怎麼打公用電話報案?」     小隊長也站了起來,「你騙人,當初你根本不承認犯案,怎會打一一○說人是你殺的?」   被告理直氣壯地大聲反擊:「你們警察才黑白講,一一○的自首電話就是我打的沒錯啊!」   雙方在法庭上你一言我一語,為了到底誰說謊而

吵成一團。     我默默地站在一旁,靜靜看著他們爭得面紅耳赤,互不相讓,心中卻無比讚賞同事們的正義感。那一刻,我深以自己的警察身分為榮。     下午回到公司,先去吸菸區抽根菸,緩和一下早上劍拔弩張的氣氛,卻聽見角落裡,承辦員警健康檢查的學長在抱怨:「辦這個健檢業務真的很無奈,新聞天天報導肺炎疫情嚴峻,政府也大肆宣導保持距離少出門,連搭個公車、捷運都規定戴口罩,但警察局人事會報仍每個月評比各單位的健檢達成率。人事主任更誇張,非但對我們承辦人施壓,還一副『不達目標就要你好看』的嘴臉。健康檢查的本意是為了維護同仁身體健康,外勤每天身處高風險傳染環境已經夠危險,卻在這關頭要求大家往醫

院跑。唉,長官的眼裡只有數字,根本不在意同仁的安全啊!」     他說完吸口菸。大夥都認同得頻點頭。     校訓不是誠實嗎?我們不是應該講真話嗎?有真話才有真相,有真相才能改進,在外辛苦執勤的同事的人身安全也因此更有保障,不是嗎?     但重點是長官們希望聽見真話、看到真相嗎?這才是警界長久以來最大的問題。   想不到,才一個轉瞬,我又深以自己的警察工作為悲。     然而,即便如此,我卻將我人生中最精華、最美好的青春,全數投入這份職業,盡心盡力地圓謊,圓那個時時刻刻存在於每個警察身邊的謊……     ●     時光飛逝,歲月如梭,很遺憾,

在我從警這二十年間,除了不能說真話之外,其他的,我幾乎是接二連三,累犯不斷,導致自己嘗了不少苦頭。在此,對於那些我曾得罪的人,我要說聲:對不起,謝謝你的包容。而對於那些讓我受罪的人,我也要說聲:你放心,我一定會努力讓自己過得比你更快樂。     終於,在我即將離開警界的今年,藉由這本書,感謝寶瓶出版社讓我迎來一個可以說出真話的機會,以書中那篇篇不吐不快的真相,照映出我警界生涯最後的餘暉。     再會了,那些仍在警界堅守崗位令人敬佩的同事們!   我想對您們說:原來真正的團結,是在一起脆弱。     我來了,那片廣闊無垠,夢想已久的蔚藍天際與白雲!   我想對自

己說:鼓起勇氣,躍出框架,然後在墜落的過程中,長出另一雙翅膀,振翅高飛。     ●     謹以此書,獻給我一生最摯愛的父親。   您在那邊還好嗎?我從來沒有停止對您的思念。期盼與您再次相聚的那天,我一定會緊緊地、緊緊地擁抱您,不讓遺憾再有打擾的餘地…… 法裡情 【這是二次加工的自殺?】 每個分局的偵查隊都有「鑑識小隊」的編制,小至將竊案現場的指紋與毛髮採集比對,大到將刑案現場的血跡與屍體拍照送驗,都屬於鑑識人員的專業範圍。許多案件得以真相大白,時常有賴於身著鑑識服的他們。 然而,每每破了案,風光上台領獎的人員裡,大多沒他們的分,所以稱他們為幕後功臣,實不為過。 鑑識小

隊的「張小」是我認識多年的老同事了。這可不是什麼罵人的外號,我們習慣稱呼小隊長為「小」,巡佐為「佐」,而他是姓張的小隊長,自然就叫「張小」。 張小從事鑑識工作已十多年,一路由鑑識偵查佐升任鑑識小隊長,由此可見他的經驗之豐富。在他桌上常散疊著不少刑案現場的蒐證相片,張張血跡斑斑,令人怵目驚心。合作多次,其中有一件在多年前與他共同處理過的案子,最讓我印象深刻。 ● 那是一間堆積成衣的倉庫,死者就在約一公尺半高的置物架上吊身亡。 距離置物架不遠處有一張輪椅,輪椅上滿是厚厚的暗紅色血漬。地面上除了一把大剪刀外,從輪椅到死者上吊處,還有兩道長長的血跡。現場有一封死者的親筆遺書,上面字跡歪歪斜斜地寫著,他

因久病纏身、行動不良等痛苦,加上近日確診罹患癌症末期,於是決定了結自己的生命。 這看似是一件合理的單純自殺案,現場卻有太多違背常理的跡象。 張小低聲告訴我,死者的雙手都有幾道疑似割腕的傷口,由輪椅上的血跡與掉落在一旁的大剪刀可以證明。 此外,根據死者長期坐輪椅的狀況判斷,他的雙腿肌肉萎縮已久,根本無法走路,連站起來都不可能,又如何能離開輪椅,到置物架去上吊? 張小蹲低細看著地上那兩道血跡,明顯是死者在割腕後雙手冒血,身體卻遭受不明外力拖行地面而遺留下來的。他語氣很肯定地告訴我:「這是二次加工的自殺。」 那麼,凶手是誰? ● 報案人是死者的太太,我詢問她:「你先生最近有沒有跟人結怨,或者起金錢糾

紛?」 「沒有。」她簡單地回答我。 我又問:「那麼,你先生平日的生活起居是誰在負責照顧?」 她簡短地吐出一個字:「我。」就沒有下文。 我很詫異她的面無表情,更訝異她冷漠的情緒。 一個又一個疑惑,像蟋蟀般在我腦海中來回彈跳著。

遙控無人機專章管理規定下的政策順服-以新北市為例

為了解決台北地方法院轄區的問題,作者高昕毅 這樣論述:

近幾年來遙控無人機傷人事故頻傳,如:2015年2月高雄大寮監獄的狹持事件中新聞媒體出動空拍機欲窺探監獄內之情事,因而激怒嫌疑人開槍射擊空拍機,亦或是2015年7月空拍機直接撞擊101大樓而墜毀等。這些事件造成台灣社會輿論的壓力,致使交通部推動於「民用航空法」中增訂遙控無人機專章及相關授權法規命令之修法工作。遙控無人機專章修正草案已於2018年4月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2018年4月25日經總統公布。依民航法規定,400 呎(即 120 公尺)以下空域屬於各縣市政府權責,在不妨礙飛航安全的原則下,民航局會尊重地方政府的做法。對於地方政府而言,自然希望不要任何意外發生在自己轄區內,因此在中央母法

的規範下,地方政府對於無人機之規範只會更為限縮。無人機專章對飛行時間、區域以及操作證與註冊證等多有規範,到底這些規範對於無人機玩家而言是否必要抑或是有其他想法。若是管制政策無法讓大部分被管制的民眾所順服,則此政策將可能造成民怨。而在地方政府中,新北市所轄範圍相對遼闊,包含了山、海與最多的人口數,對於無人機的規範勢必要有更為詳盡的規劃。因此本文希冀檢視新北市的無人機玩家們,對於此管制政策之順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