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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台北地院登報資訊-臺北地方法院公告刊登民事裁定/公示送達 ...也說明: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地址:10048臺北市博愛路一三一號電話:(02)2314-6871 臺北簡易庭地址:10048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一二六巷一號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大樂文化 和財信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勞工研究所 王惠玲所指導 熊婉媛的 論科技對人格權之影響─以職場監視為核心 (2021),提出台北地院電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人格權、隱私權、職場監視。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鄭津津所指導 胡以柔的 新興科技發展對勞工隱私權影響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科技、勞工隱私權、勞動關係、合理隱私期待、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北地院電話的解答。

最後網站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 -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則補充:訴訟輔導科電話(02)2261-6714轉分機1001-1003。 可現場面洽諮詢或於特定地點申請視訊諮詢。 瀏覽人次:835 人 更新日期:2020-12-17.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北地院電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貪心律師故意不說的法律知識:53個故事分享你,不進法院 也能掙回權益!

為了解決台北地院電話的問題,作者董法率 這樣論述:

加班快暴肝,一句「責任制」就抵銷加班費了嗎? 他酒駕在先,撞上你違停的車,對錯該怎麼算? 在臉書衝人氣按讚,卻被告誹謗,咁有這麼嚴重? 不是時代變了,大家都喜歡告來告去, 而是我們更重視自己的權益了!   因此要自保、減少紛爭,   最好搞懂以下5個關鍵,才能讓你……   一、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不脫法律的範疇   租屋碰到惡房東、為朋友作保他卻跑了、鄰居裝潢害我家漏水、   路上遇到不可思議假車禍……,本書列舉53個最常見的案例,   從工作、財務、消費、居家、婚姻、言論、到交通層面,一一分析解說。   當遇到問題時,我們得知道該怎麼解決,才能有效掙回自己的權益。   那該

怎麼應對防小人呢?本書提供:   淺顯易懂圖表輔助─誰對?誰錯?該怎麼做?癥結點一看就懂   法條詳細說明─明文規定,有爭議才能有所根據,依法執行   二、這年頭,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身處在群居社會,就算不招惹他人,   也免不了會遇到一些麻煩事,而每個紛爭都和法律息息相關。   那如何能於一開始就避免紛爭出現?   本書建議你首先該做「預防重於治療」3件事:   慎重簽名─姓名代表承諾,為自己負責也能避免協助他人犯罪   保護身體─生命難以用金錢衡量,但訴訟時卻必須量化   看清合約─不是白紙黑字才算合約,簽約時要注意人、事、時、地、物   三、遇到了「法院見」的事實,如何堵住

貪心律師話術   紛爭免不了,當我們不知道該如何解決時,   往往尋求「法律途徑」,但你以為這樣就一定能保障自己嗎?   如果遇到總是建議直接提告的律師,   就得開始曠日廢時、遙遙無期的訴訟程序,   不管輸或贏,都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卻又未必能達到自己想要的結果。   那如何省錢、省時、少耗費心力又能解決糾紛?本書教你:   善用和解、調解化解糾紛─好好說、請人喬,聰明又省事   5大因素,讓和解書產生效力─雙方達成協議,才能避免擦槍走火   3項提醒,讓協調更有利─無訴訟麻煩,又能收打官司效果   四、萬一調解不成,收到傳票你該怎麼做?   雖說真正的自保,就是不要走到訴訟這一步,

  但在社會上走跳,就算再怎麼小心謹慎,   有時也會不小心誤觸法條。   沒有人喜歡被告,可是總有飛來橫禍的時候,   我們免不了要學著見招拆招。   收到傳票、存證信函時先別慌,本書分享:   5大要件,讓你從容應對   3項條件,判斷要不要打官司   6種狀況,找到最適合的律師   還有還有……,非不得已要出庭時,你得抓住   4個重點,讓自己最有利   五、最後,法庭上你該如何找資源來辯白?   訴訟傷錢又耗神,但如果茲事體大,非得反擊,   我們也要有打官司的概念。   非不得已,訴訟要這樣打!本書告訴你:   簡單訴訟流程圖   免費法扶資源   訴訟判決小知識 本書特色

  ☉精美圖表分析解說、化繁為簡,讓你馬上抓到重點。   ☉53個生活常見糾紛,搭配詳細法條說明,不僅自保還能救人。   ☉預防、應對、調解、警告、訴訟一次打包,現在就搞懂你早該知道的法律知識。 專業推薦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李永然

台北地院電話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30)日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質詢檢察總長黃世銘,林佳龍指出,黃世銘與特偵組間,已出現至少三個發言重大矛盾,顯見若非特偵組說謊,就是黃世銘說謊。林佳龍強調,全案演變至今,已成為台灣民主憲政與司法史上的重大醜聞,黃世銘總長一日不下台,台灣司法便沒有未來!

林佳龍說,9/28特偵組上午召開記者會堅稱監聽的「0972」電話絕非立院電話,但晚上檢察總長黃世銘旋即召開記者會坦承監聽立院總機,這是第一個矛盾。今天上午特偵組再度召開記者會,發言人張進豐出面解釋為何「0972」電話時表示,特偵組在監聽「0938」時,發現「0972」曾打給「0938」,並有重要通話內容,顯示有違法嫌疑,才向台北地院申請監聽「0972」;但黃世銘檢察總長在司委會卻當場否認,聲稱「0938」與「0972」是同日開始監聽,使用同一張監聽票,這是特偵組與黃世銘間出現的第二個重大矛盾。

另外,特偵組最初召開記者會時,宣稱從5月開始監聽「0972」,一開始有聽到內容,但後來轉為類似傳真電話的「嗶嗶」聲,沒有其他內容,因此監聽一個月後就下線。但黃世銘如今卻改口表示,監聽「0972」電話所錄製的20片光碟只錄到空白,完全沒有內容,甚至連「嗶嗶」聲也沒有,這是特偵組與黃世銘間的第三個重大矛盾。林佳龍指出,特偵與總長間出現如此重大的發言矛盾,若非特偵組說謊,就是黃世銘總長說謊,他並要求黃世銘當場保證,監聽「0972」的20片光碟中若有錄製到任何內容、包括「嗶嗶」聲,就可以證明黃總長所說的「完全空白」、「沒有內容」是謊言,黃世銘必須立刻下台!

林佳龍批評,黃世銘總長濫權監聽的行為引發此次政治與社會風暴,但黃總長在立院備詢時,卻仍然意圖迴避,頻頻以「要回去查一下」、「要回去了解一下」應付立委實問虛答,完全是藐視國會。林佳龍說,全案演變至今,已成為台灣民主憲政與司法史上的重大醜聞,黃世銘總長一日不下台,台灣司法便沒有未來!

最後,林佳龍也要求在場的調查局長王福林及檢察總長黃世銘回答,是否曾監聽過本次遭掛線之「0972630235」以外的立院電話,兩人均表示沒有。林佳龍則希望兩人要為作出的承諾負責,若未來證明有因任何案件監聽過其他立院電話,也應該辭職負責。

論科技對人格權之影響─以職場監視為核心

為了解決台北地院電話的問題,作者熊婉媛 這樣論述:

隨著科技發展,自然人與生俱來之人格權也受到了職場監視的影響與挑戰,尤其是其中的隱私權。透過科技的支持,監視的態樣更趨多元化,勞工隱私權所面臨的挑戰強度也隨之增加,對此,本文整理了當前社會正在運行的六種職場監視態樣,分別是:(1)電話錄音與監視;(2)如廁計時;(3)監視錄影設備;(4)電腦活動監視;(5)室內定位追蹤;(6)生物性監控。而職場中的隱私權常因各種因素而難有明確界線,需要循司法途徑界定那條看不見的線,因此對於人格權概念及其法律保障之探討,實有其必要性。本文使用文獻分析法與比較研究法,探討人格權的緣起與發展,由於其為具開放性之保護概念,難以精確定義,研究上綜合各家見解,描繪出此概念

之輪廓。接著探討其中被影響程度最大之隱私權,尤其是職場中的隱私權常因勞資關係不對等、經濟誘因等因素,而導致隱私界線模糊,需要循司法途徑界定那條看不見的線。觀我國奠基於民法的人格權法保障,整體而言較其他國家全面,惟仍有需向他國借鑒之處。當職場監視所衍生之隱私權爭議進入司法程序後,當事人普遍循民事途徑請求損害賠償,判決多集中於「監視錄影設備」與「電腦活動監視」態樣,法院見解亦為兩者劃設了相應之界線,惟其他態樣是否能一體適用目前見解所提出之要件,值得我們深入思考。

特偵組驚爆扁案120天:資深司法記者追蹤扁案偵查全紀錄

為了解決台北地院電話的問題,作者蕭白雪 這樣論述:

120天,特偵組如何突破政治、商業的祕密共謀揭開台灣第一樁涉及權力最高層的醜聞...... 從中可以看到身處政治與商業最核心的人士如何利用權力與利益進行交換 金錢、權力、特偵組——真相不是憑空掉下來的禮物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陳水扁承認家人海外有帳戶,從那一刻起,對特偵組是歷史上關鍵的第一天,對跑特偵組的記者而言,則是惡夢的開始......特偵組從剛開始的毫無線索、到後來如有神助,不管是偵查過程還是起訴結果,不只出乎許多辦案人員原本的預期,更跌破不少人眼鏡。   特偵組辦案要跟扁家人鬥智,心理戰、媒體戰都要互較高下,即使是司法案件,但對象畢竟是曾擔任元首的政治人物,特偵組的一舉一動都會被

賦予政治解讀,不論藍、綠對特偵組都有意見。   但批評者卻少有人真正瞭解,調查的過程辦案人員是如何突破、取得證據,在扁家人信誓旦旦海角七億是選舉結餘款時,檢察官是如何抽絲剝繭,挖掘出南港展覽館案、龍潭購地案與第一家庭的關係......   記錄下特偵組偵辦扁案的過程,無意美化或為檢察官辯護,只想用白紙黑字留下採訪這件世紀大案的點點滴滴,讓讀者在政治口水外,有機會了解扁家海外帳戶海角七億背後的故事,真相不是憑空從天上掉下來送給特偵組的禮物......   「國務機要費案的爆發,對辦案人員與採訪的記者,都是一項歷史性的新挑戰,檢察官沒辦過總統級的貪污案,台灣跑司法的記者也沒跑過元首、第一夫人被調查

的新聞......」   到了二○○八年八月十四日,前總統陳水扁公開承認扁家在海外有帳戶,「對特偵組是歷史上關鍵的第一天,對跑特偵組的記者而言,則是惡夢的開始」,因為扁案拼圖終於有了重要的突破。   從八月十四日到同年十二月十二日正式起訴,特偵組在短短一百二十天內突破層層困難,抽絲剝繭,揭開高層權力與金錢的迷霧,偵查中的七大案有四案先行起訴,台北地院並於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做出宣判,前總統陳水扁與夫人吳淑珍均被判無期徒刑。   但,一審宣判不是結束,只是為扁案暫時畫下的句點。而扁案的起點,更不是從二○○八年八月十四日特偵組追查扁家海外資金開始;必須回溯到更早之前,當「有夢最美、希望相隨」成為

台灣人民對未來提升的期待時,沉淪,卻已在同步發生中......;甚至時間還要更往前朝推移......,歸根究底,這其實是台灣政商關係的「醬缸」。   特偵組對卸任總統的偵查、起訴,不僅成為台灣政治、司法史上的創舉;而一百二十天偵查過程所揭露的內容,更要給台灣政治留下一個警示,提醒金錢與權力必須嚴守各自的份際,因此扁案的偵查終結與宣判,決不代表是最終的結束。   曾經幫前法務部長陳定南作傳的資深司法記者蕭白雪,這次再提筆,為台灣這起世紀大案的偵辦過程留下第一手紀錄,本書同時也將成為台灣政治與司法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註腳。 作者簡介 蕭白雪   文化大學新聞系   英國諾丁罕大學當代文化研究所碩士

  曾任《台灣日報》、《明日報》、《中時晚報》司法記者   現為《聯合報》撰述委員   曾出版《為官的品格--陳定南留給我們未盡的志業》一書 序 特偵組出場人物 楔子 第一篇 洗錢案發 【卸任即遭境管,扁檢正式交鋒】 國務機要費案,另類境管 意外爆發蘭若經舍風波 【海外密帳曝光,葉盛茂吃案案外案】 如果不是我們長官、就是你們長官有問題 分案偵查消失的洗錢情資 首位被收押起訴的情治首長 【八一四,陳水扁公開承認扁家有海外帳戶】 作了法律所不允許的事 在家裡錢的事情我是管不著 資金來源、有無不法,仍待追查 【扁家拉其他政治人物下水】 傳訊扁親信、財務操盤手 清查、過濾資金流向 哪個政治人物沒拿我

爸的錢? 【尋求國際司法互助】 資金異常移轉,瑞士主動調查 檢察官祕訪瑞士尋求協助 地檢署、特偵組針鋒相對 高調發布訊息引發不滿 第二篇 線索拼圖 【第一次搜索,小隨身碟大突破】 八一六首度搜索寶徠住家、扁辦 不起眼的隨身碟,解開資金流向祕密 八年詳細帳目,重大突破 【理專供詞:錢是要留給兩個小孩】 傳訊扁嫂理專葉玲玲 戳破「獨立建國基金」說法 吳淑珍希望陳致中多接觸投資理財的事情 特偵組學到國際金融操作知識 【突破吳景茂、蔡美利人頭戶疑雲】 追查吳景茂、蔡美利家族人頭戶 比對海外七億資金流向 蔡美利、蔡銘杰、蔡銘哲「人頭大戶」 【陳致中、黃睿靚返台應訊,扁檢正式翻臉】 陳致中夫婦洗錢被告,太

超過! 陳致中面對訊問態度強硬 偵訊黃睿靚碰壁連連 陳水扁翻臉,直批司法不公 【二度搜索,鎖定陳致中電腦、機密資料】 擴大搜索新事證,兵分二十七路 「報告總統」機密文件,檢調傻眼 第三篇 骨牌效應 【羈押陳鎮慧的骨牌效應】 強勢作為,展開連續羈押動作 陳鎮慧:推倒扁家防火牆的第一張骨牌 「吳淑珍助理」蔡銘哲:扁案收押第二人 馬永成:戳破發票是為支付機密外交工作 【六百萬禮金揭開扁家政商往來關係】 搜索金控業者,追查元大馬家美元支票 六百萬禮金,補強跟民進黨的關係 【辜成允「企業自首」第一張骨牌】 辜成允主動聯繫特偵組 為龍潭土地案,曾支付約四億元給蔡銘哲 蔡銘哲轉污點證人,揭露龍潭土地案內情

【知名台獨分子李界木收押】 龍潭案疑雲重重,特偵組約談李界木 曾進總統府報告龍潭案 職務收賄與違背職務收賄的不同解讀 三千萬現金「酬謝」的自白 【余政憲收押禁見,南港案「夫人干政」】 南港展覽館案,北檢、特偵組分進合擊 兄弟飯店臨時訂房客的突破 收押余政憲,坦承「夫人干政」 【「機密外交」惹禍,邱義仁淪為階下囚】 追查「機密外交」資金流向 情報頭子淪為階下囚 辜仲瑩、陳敏薰「王子公主」遭調查 陳敏薰被掃地出門,「上層」不太滿意 王子、公主雙雙遭起訴 【揭開官邸與金控業者的神祕面紗】 辜濂松親赴特偵組,透漏辜仲諒有意返台 改善綠營關係,馬家送二億進官邸 鄭深池扁家關係深 蔡宏圖、蔡鎮宇長期贊助陳

水扁 蔡明忠、林明成政治獻金不能少 總統本人及官邸:真正的權力核心 第四篇 從收押到起訴 【歷史上的一天,台灣首位卸任元首遭收押】 什麼時候才輪到陳水扁? 攤牌時刻 聲請羈押,扁戴手銬,高舉雙手抗議 「施暴」的意外插曲 台北地院最長的一夜 七點零六分:陳水扁收押禁見 【辜仲諒返台的震撼彈】 赴日本策動辜仲諒返台 舊案全數移轉特偵組 一億元交保,對第一波起訴案幫助有限 【國泰世華保管室祕辛】 保管室的那些錢怎麼辦? 陳鎮慧坦承錢進保管室過程 吳景茂協助把保管室的「東西」搬給杜麗萍 元大馬家協助處理七.四億現金 【吳淑珍否認,杜麗萍起輕生念頭】 杜麗萍協助馬家送二億進官邸 案發後有「被設計」的感覺

【十二月十二日,四大案起訴陳水扁】 三組人分工撰寫起訴書 是否具體求刑引發爭論 陳聰明親至特偵組為起訴書定稿 一百二十天,踏出台灣司法一大步 前言   從二○○四年至今,跑司法新聞的記者生活,幾乎逃不掉第一家庭的牽扯,從二○○四年的大選官司、二○○五年公布的三一九槍擊案、二○○六年爆發的台開內線交易案、SOGO禮券案、國務機要費案到陳水扁卸任總統後爆發的海外密帳案,每個案子的情節,幾乎都可成為小說、電影劇本。   猶記得在法庭上聽著黃芳彥、邱義仁等人描述三一九當天兩人在官邸、總統府處理的過程,腦中不自覺浮出宛如電影般的畫面、場景。三一九案偵辦與結案,官方版與真調會版,幕後還有許多不為人知

的精彩故事。   駙馬爺趙建銘的台開內線交易案,吳淑珍有無炒股、有無介入SOGO經營權之爭,從偵辦到法院審理,從案件本身牽扯出的政商關係、檢調之間的互動,到政治與司法間各方勢力拉扯、鬥爭,精彩程度不輸古代章回小說。   可惜的是,每每想要整理採訪筆記、完整記錄下時,就有新一波更大的新聞出現。   國務機要費案的爆發,對辦案人員與採訪的記者,都是一項歷史性的新挑戰,檢察官沒辦過總統級的貪污案,台灣跑司法的記者也沒跑過元首、第一夫人被調查的新聞;檢察官有偵查不公開的緊箍咒,媒體有對民眾「知之權利」的責任,追蹤第一家庭案件的偵辦進度、監督檢察官有無依法積極辦案,是過去一、兩年來司法記者最沉重的壓力。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陳水扁承認家人海外有帳戶的那一刻起,對特偵組是歷史上關鍵的第一天,對跑特偵組的記者而言,則是惡夢的開始,從知道扁家有海角七億、猜測海角七億的來源、到最後揭開海角七億的神秘面紗,特偵組從剛開始的毫無線索、到後來如有神助,不管是偵查過程還是起訴結果,不只出乎許多辦案人員原本的預期,更跌破不少人眼鏡。   特偵組辦案要跟扁家人鬥智,心理戰、媒體戰都要互較高下,即使是司法案件,但對象畢竟是曾擔任元首的政治人物,特偵組的一舉一動都會被賦予政治解讀,不論藍、綠對特偵組都有意見。   但批評者卻少有人真正去瞭解,調查的過程辦案人員是如何突破、取得證據,在扁家人信誓旦旦海角七億是選

舉結餘款時,檢察官是如何抽絲剝繭,挖掘出南港展覽館案、龍潭購地案與第一家庭的關係?這些原本只懂法律、不懂何謂紙上公司、不知澤西島、模里西斯、貝里斯、列支敦斯登等國家在那裡的檢察官,又是怎麼釐清扁家人洗錢手法?八位檢察官面對他們執法生涯中最厲害的對手時,如何讓原本對檢察官態度堅定的吳景茂、陳鎮慧、蔡銘哲等人改變態度?   採訪過程中聽到許多的故事,一起司法案件,其中不只飽含著世間百態,當真相越來越明、當心中原以為的真相跟攤在眼前的事證不符時、當每個人在情義與自保間掙扎時,最赤裸的人性越容易顯現。   在特偵組為扁案連押八人時,部分質疑檢方「押人取供」的聲浪大起。這種「押人取供」的辦案手法,向來不

乏發生被告一到法院開庭總是「翻供」,向法官哭訴被檢察官恐嚇、施壓的現象。然而,在扁案被羈押的被告中,除了陳水扁,其餘被告在第一次開庭時,不是對檢察官說謝謝,就是說抱歉,沒人去質疑檢方的羈押違法,甚至連原本不認罪的陳致中、黃睿靚都選擇在法庭上認罪,選擇不認罪的馬永成、林德訓,在法庭內外與檢察官互動也未見惡言相向......,在我十多年的司法新聞採訪過程中,扁案在司法上的發展,有太多與眾不同的驚爆點。   記錄下特偵組偵辦扁案的過程,無意美化或為檢察官辯護,只想用白紙黑字留下採訪這件世紀大案的點點滴滴,讓讀者在政治口水外,有機會了解扁家海外帳戶海角七億背後的故事,真相不是憑空從天上掉下來送給特偵組

的禮物。   這幾年有幸見證多起歷史性的司法案件,其中,特偵組偵辦扁家海外密帳案,對長期關注檢察體系發展者,更是一大關口,檢方偵辦高官權貴的不法,對社會最具有肅貪掃弊的指標功能。   但檢察官面對這類案件,不管是程序上未嚴守法律規定、或個人行為稍有不慎,高官巨賈所擁有的權勢,絕對會抓緊每個機會、對辦案人員加以反擊。執法者與違法者間的鬥智與鬥法,誰能贏取最後的勝利,就看誰犯的錯比較少,兩軍對陣要想勝利又不受傷,檢察體系還有許多功課待學,特偵組偵辦扁案過程中面對的種種挑戰與挑剔,就是最好的教材與借鏡。   這本書的完成,不但要感謝在採訪過程中給予協助的所有人,並願與過去這段期間在特偵組門口一起度過

炎炎夏日、寒流冬夜,一起在馬路上追逐、在法院守夜等待的同業們,共同分享這段人生難得的經歷。 第一次搜索,小隨身碟大突破【本事】八月十六日,特偵組首度搜索陳水扁寶徠住家及扁案,這是檢調偵辦扁家案件以來,第一次對扁家實施搜索,在這次震撼各界的搜索行動中,不但意外發現扁家帳房陳鎮慧的一只隨身碟,更從中發現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所有支出明細,戳破陳水扁長期以國務機要費是支付機密工作經費的漫天大謊。八一六首度搜索寶徠住家、扁辦八月十五日,特偵組下午訊問陳水扁逾四個半小時,另一方面因扁承認家人在海外設帳戶,檢察官又掌握葉盛茂曾將海外疑似洗錢公文交給陳水扁,特偵組晚間立即向法院申請搜索陳水扁卸任總統辦公室及寶

徠住處、以及扁家人頭、吳淑珍胞兄吳景茂位於台南的住處,這是檢方偵辦國務機要費案以來,首度發動強制作為,更是國內司法史上首度對卸任元首住處及辦公室展開搜索。八月十六日周六上午,大部分的台北市民眾還在周末休假的睡夢中,特偵組內部正在作最後的勤前教育,九點半左右,銀灰色的休旅車載著朱朝亮、李海龍、林嚞慧三位檢察官,另一輛黑頭車則載著數名檢察事務官,悄悄從台北館前路上的辦公室出發、駛向信義區的寶徠豪宅,周末清晨的台北街頭,交通比預期地順暢。特偵組搜索扁家行動原本極度保密,一早就有媒體打電話給當時負責發言的朱朝亮詢問當天有無偵查行動,朱朝亮還騙對方說:「我在家啊,沒事啦。」當時特偵組的人、車都已抵達寶徠

,哪知當天有媒體在寶徠門口守候,要追蹤採訪陳水扁當天行程,卻意外發現特偵組車輛進入寶徠。帶著搜索票到寶徠的檢察官,上午十點在一樓向警衛出示搜索票後,直接前往十一樓按電鈴,穿著便服來開門、看起來像剛睡醒的陳水扁夫婦看到檢察官,臉色都不太好看,一開口就質問:「平平都是卸任的總統,我就有代誌,李登輝前總統海外嘛有錢,就攏沒代誌。」朱朝亮告訴扁,特偵組也有收到李登輝涉案的檢舉情資,已在分案調查中,還告訴陳水扁,如有事證可提出協助調查;朱朝亮和陳水扁兩人還一度談起外傳李登輝及台聯接受共產黨兩、三億的事;陳水扁向檢察官爆料說,台聯曾有人要安排他跟大陸的人接觸,遭他拒絕,欲佐證李登輝跟台聯與中國大陸關係密切

。檢察官當著陳水扁跟吳淑珍的面說:「只要你依法告發,我們就依同樣標準偵辦。」吳淑珍立即回說:「你們若真的敢辦,我就給你們拍拍手。」不過,還習慣總統時期凡事他說了算的陳水扁,顯然依舊不高興,還一度向檢察官提到,「大人的事,不要把小孩都牽拖進來」,他說陳致中才剛赴美國要讀冊,希望特偵組不要強行要求他們返國。當時的陳水扁,可能還覺得自己能像過去一樣,即使外界風風雨雨,他一個人就能挺得過去,不會讓家人官司上身;或許還以為像前幾年處理家人行為發生爭議時,他還有權可以指揮情治、檢察系統,辦案尺度到哪裡為止。沒想到,特偵組檢察官林嚞慧當場告訴他,瑞士的銀行帳戶,開戶者跟受益人都是陳致中夫婦,檢方不可能不查清

楚他們的角色,如果他們不返台說明,將來檢方依法只能發布通緝,註銷他們的台灣護照,難道總統願意看到他們成為流亡海外的通緝犯?另一方面,當天上午搜索寶徠扁家中途,住在十七樓的陳幸妤,下樓時看到大批陌生人在場,還到處翻找東西的場景,一開始還口氣很不好質問:「我們家怎麼這樣?」吳淑珍向她介紹現場幾位檢察官,說明特偵組到家裡搜索,從沒想到會有這樣一天的陳幸妤難以接受,情緒崩潰地倒在母親身上,哭喊著「媽媽,怎麼辦?」原本打算一併就訊吳淑珍的檢察官,在吳淑珍表示精神、體力不佳,陳幸妤情緒也不穩定情況下,只對她作了簡單的一紙訪談紀錄,讓她說明陳致中、黃睿靚海外兩千一百萬美金的資金流向,並取得扁家理專葉玲玲的初

步資料。吳淑珍當天說出長年協助她理財投資的是荷蘭銀行前理財專員葉玲玲,以及陳致中結婚後,她要求陳致中在美國找律師幫忙代為開設海外帳戶及紙上公司等。辦案人員在寶徠扁家的搜索、訊問行動至下午一點離開考量扁家還算配合、讓特偵組人員在十一樓住處進行搜索,陳水扁還主動打開家中多個櫃子、包括保險櫃供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查看,加上擔心陳幸妤的情緒,特偵組在搜索結束後的記者會,一度婉轉地說,「扁家很配合,沒有動用強制搜索」,沒想到,隨即引起部分名嘴批評,當天晚上隨即改稱,有出示搜索票、實際進行搜索,因扁家配合,才採取較委婉說詞。

新興科技發展對勞工隱私權影響之研究

為了解決台北地院電話的問題,作者胡以柔 這樣論述:

伴隨科學技術與網際網路之急速發展,尤其第四次工業革命—智慧化浪潮出現,使得資訊的儲存與分享更為快速與便捷,相對地資訊遺忘成本亦將隨之提高,又因近年新冠疫情之蔓延,居家辦公型態成為不得不之應對方法,因此雇主針對勞工勞務提供確保與指揮監督之權限,並使用新興科技做為職場管理手段,都將與勞工隱私權保障形成拉扯。我國憲法保障隱私權係從大法官釋字內涵推得,非有憲法明文,而勞工於職場內隱私權之保障,受勞資關係先天結構影響,相較一般人民隱私權更為特殊,又現行法令中未有針對勞動關係下勞工隱私權保障之完整規範,多以就業服務法和個人資料保護法作為保護依據,而上開二法於勞動關係中之適用尚非明確;且智慧化時代下之雇主

監控,使勞工更加難以察覺,資訊自主控制權利難以主張,此為本文研究之重心,透過實務判決現況之檢視與分析,探究現行法律針對勞工之隱私權保護是否充足,包含針對新興科技手段於職場運用之規範、事前蒐集員工資訊之預防規範,以及相關權利救濟規範等,嘗試提出個人淺見,進行完善相關法制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