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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Jieh-minWu寫的 銳實力製造機: 中國在香港、台灣、印太地區的影響力操作與中心邊陲拉鋸戰 和勝平,瑞希的 爭點HERE 民事訴訟法(二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管轄權- 最新文章 - 關鍵評論網也說明:管轄權 (英語:jurisdiction (area))係指,某訴訟案件在確定民事法院具有審判權後,決定由哪一個「民事法院」進行審理之權限,故管轄權又被稱為「具體的審判權」。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左岸文化 和學稔出版社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楊雲驊所指導 黃謀信的 雙重犯罪原則之理論與實務─以洗錢防制之國際刑事司法互助及刑罰域外效力為中心 (2021),提出管轄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雙重犯罪原則、國際刑事司法互助、刑罰域外效力、洗錢防制、40項建議、第三輪相互評鑑、FATF、APG、引渡、聯合國反貪腐公約。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吳志光所指導 林彥志的 基於合意之事件處理程序—以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八條為中心 (2021),提出因為有 行政契約、和解契約、高通案、承諾程序、排除措施計畫、中止調查的重點而找出了 管轄權的解答。

最後網站國際貿易的管轄權與仲裁權選擇 - 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網則補充:跨境糾紛.國際貿易.兩岸法規】您好!我司是出口商,目前要與新烏克蘭客戶簽經銷商合約,對方要求合約須受烏克蘭法律管轄與解釋,且雙方之間關於本協議的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管轄權,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銳實力製造機: 中國在香港、台灣、印太地區的影響力操作與中心邊陲拉鋸戰

為了解決管轄權的問題,作者Jieh-minWu 這樣論述:

本書集結了來自香港、台灣與印太地區的精銳研究者, 聚焦於中國如何對其周邊施加影響力以及周邊地區如何給予反作用力, 兩者之間你來我往的拉鋸戰。   香港與台灣兩地由於擔憂失去本土認同,正在對中國進行越來越強力的公民反抗。然而本書要說的是,面對中國影響力進行反抗,已經是一個全球性的現象了,只是反抗的動機與強度會隨著個別地區與個別國家而有所不同,因為在不同的社會中,中國的影響力與反作用力的形式也各自不同。本書並提供了一個中心-邊陲的分析架構,用以比較中國在其管轄權之外的地區,作用在經濟、軍事、外交到統戰方面的影響力機制有何不同。 各界推薦     如果「軟實力」的白話文是一種吸引力的話,「

鋭實力」的白話文就是讓受鋭實力運作的國家討厭自己,在威權與民主全球競爭的今天,我們看到俄羅斯與中國正利用開放社會的自由對民主國家進行鋭實力破壞。本書從台灣、香港與印太地區國家的經驗出發,系統性分析中國鋭實力運作,是我們了解二十一世紀民主命運的必讀之作。——陶儀芬,台大政治系副教授     威權銳實力,是指威權強權對周邊國家或地區的綜合干預實力,目的在削弱民主國家或民主運動,以減少該強權菁英的政治生存風險。中國銳實力不僅對香港、台灣造成重大影響,也擴及整個印太地區,並導致抵抗。黎安友和吳介民兩位頂尖學者編著本書,提供完整的中國銳實力指南,是不可錯過的經典之作。——林宗弘,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清

大當代中國研究中心主任     台灣處於地緣政治板塊之間的破碎帶,向來是敵對陣營交鋒的前線,台灣人也因此培養出承受銳實力衝擊之韌性。這本合輯從台灣本土脈絡出發,進而納入鄰近的香港、東南亞、南亞、中亞、紐澳等地區個案,試圖梳理銳實力的運作機制、影響部門、及其實際後果。這本書有助於我們理解威權向外輸出擴張的全球邏輯,也進而指出了厚植民主韌性之因應策略。——何明修,台大社會系教授  

管轄權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當年打著掃毒旗號當選的菲律賓總統杜特蒂,在卸任前夕,因掃毒戰爭導致大量民眾死亡,有濫用暴力、迫害人權之嫌,面臨國際刑事法院ICC的調查。但杜特蒂表示,ICC對菲國沒有司法管轄權,絕對不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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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犯罪原則之理論與實務─以洗錢防制之國際刑事司法互助及刑罰域外效力為中心

為了解決管轄權的問題,作者黃謀信 這樣論述:

本文共分為六章,除第一章「前言」及第六章「結論及建議」外,主要部分共4章。第二章先就「雙重犯罪原則之定性」定義「雙重犯罪原則」之意義及理論基礎,本文所指之「雙重犯罪原則」,除傳統之「雙重犯罪原則」概念,指「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方面之「雙重犯罪原則」外,另亦包括「刑罰域外效力」方面之「雙重犯罪原則」。從「雙重犯罪原則」在此兩方面之共同理論性基礎及在法律域外效力控制之差異性,探究為何「雙重犯罪原則」在諸多批評及利益衝突之國際趨勢下,迄今依舊存在,並不會完全消失之理由。第三章探討「雙重犯罪原則之適用趨勢與規範模式」,從相關之「40項建議」、國際公約及刑事司法互助協定對於「雙重犯罪原則」之規範內容進行

比較分析,固然可確立該等國際規範對「雙重犯罪原則」係採取緩解或摒棄適用之國際趨勢。惟具體落實在各國之內國法時,各國基本上仍在「雙重犯罪原則」之前提下,僅進行緩解適用「雙重犯罪原則」。此種與國際趨勢歧異之基本立場,導致國際公約、條約、司法互助協定及各國內國法就「雙重犯罪原則」之規範模式極為分歧,而我國亦不例外,此章乃就相關之「雙重犯罪原則」所採取之具體規範模式及法規適用情形進行比較分析。第四章探討「洗錢防制關於刑事司法互助之雙重犯罪原則」,論述與洗錢防制相關之刑事司法互助及「雙重犯罪原則」之法律規範體系及內容。其中我國新制定之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及因應第三輪APG相互評鑑而大幅修正之洗錢防制法有關

「雙重犯罪原則」之規範內容,代表我國對「雙重犯罪原則」之基本立場,本章乃進而探討我國有關「雙重犯罪原則」所持之基本立場、法規範衝突及具體適用情形。第五章探究「洗錢罪關於域外效力之雙重犯罪原則」,隨著本國刑罰域外效力不斷擴張的結果,國際間及我國對於刑罰域外效力之「雙重犯罪原則」如何回應此種發展趨勢。關於洗錢罪之刑罰域外效力,國際間及我國對於洗錢罪及其前置犯罪之刑罰域外效力,是否均應該採取摒棄或緩解適用「雙重犯罪原則」之立場;我國該如何面對防制洗錢之強勢國際組織FATF及APG等組織,以及該等組織以強勢手段推行之統一標準「 40項建議」等規範及其評鑑結果;因應該等國際強勢組織與規範,探究我國未來有

關「雙重犯罪原則」之修法方向及「雙重犯罪原則」之存廢問題。

爭點HERE 民事訴訟法(二版)

為了解決管轄權的問題,作者勝平,瑞希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1.爭點齊全   本書於各章節中完整呈現民事訴訟法之爭議問題,並以不同視角帶領同學一窺各大學說、實務之精要。     2.重要星等   本書在各爭點皆標示星等,讓同學在考前衝刺階段,得參酌星等難易度及重要性,有效率地進行複習。     3.考題實戰與破解HERE   本書在爭點最後以各大法研所、司律考題作為實戰演練,以解說之方式帶領同學破解爭點之包裝,並針對答題架構之編排給予建議。     4.最新實務見解   本書蒐集最新的最高法院、高等法院見解,力求同學能掌握最新的實務脈動,以利回答各種考場上刁鑽且複雜的實務見解題型。

基於合意之事件處理程序—以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八條為中心

為了解決管轄權的問題,作者林彥志 這樣論述:

高通公司居於行動通訊標準必要專利權人地位所為之特殊商業運作模式深受世界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注目,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亦曾作成行政處分認定高通公司行使專利權之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規定。惟於高通公司不服前開處分所提起之行政訴訟中,公平交易委員會竟與其達成訴訟上之和解,此舉引起各界議論。本文遂以高通案為背景,釐清公平交易委員會與高通公司之和解性質為何,並審查其合法性,同時指出目前以締結行政契約作為公平交易法上基於合意之事件處理程序有所不足。因此,擬以日本獨占禁止法上之承諾程序為觀察對象,比較其與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和解程序之異同,再於此基礎上,提出公平交易法之修法建議。